不要抱着不守规则的规则瞎叫唤

不要抱着不守规则的规则瞎叫唤


现在有些人连规则是什么都不懂,却成天嚷嚷“规则!规则!”叫声震天,让人心烦。

法律是普遍的行为规则,还有各种道德规则,各类公司、机关、学校也都有自己的规则。但这些规则没有一个是绝对的没有例外的,它们都并不总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正确的。不准杀人是明文的法律规则,但谁要是一听杀人就认为不对,那就是纯粹的脑残。如此严重的行为都存在例外,还有什么没有例外呢?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其中大多数也只在一般情况下是正确的。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等等都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对。何时正确,何时错误,判断的标准只有两个:公平与正义。所以你不能对骗子讲诚信,对敌人讲友善,对囚犯讲自由,因为他们的行为首先违背了公平或者正义,对他们的欺骗、囚禁和严厉正是正义的要求。

真正普遍、绝对的规则只有两个:正义与公平。一切其他法律、道德与职业规则,都必须置于公平与正义的审视之下,不合正义公平的就是错误的。这些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般是正确的,但是当这些规则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的时候就可能违背公平正义,出现错误。法律在大多数时候是其他一切职业规则和行政法规的上位规则,并对下位规则构成约束。在法律规则的内部也存在分层结构,符合公平正义的宪法是上位法,对其他法律规则构成强约束。

职业规则一般是一个生产规则,有的对每年的工作量做出了一般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对贡献巨大的个体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一项研究成果的短期价值就有数十数百亿甚至数万亿数百万亿,你还有什么理由对别人提出工作方面的要求?在私有企业、公司,精明老板都会本能地做出变通;如果要求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完成什么工作量是可笑的,他完全可以不予理会。诺贝尔奖是稀少的,全世界每年就那么几十个,而且很多重要领域都没有设立奖项,比如哲学与政治学,但是其中一些研究成果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经济学成果的价值。正义问题应该是所有社会科学中最重大的问题,基本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如私有制、民主等等的正确性就是一个正义问题,为这些制度的正确性提供有效的证明还是最近的事情;公平问题应该排在第二,可以看作是正义理论的特殊形式,公平理论包含了部分的效率问题;经济学的效率只能排在第三位或者与公平并列第二,效率是经济学的核心概念,经济学的其它问题的价值显然都在效率问题之下。关于公平与正义的理论成果,都是价值远超经济学诺奖的研究成果。

在学校和研究单位,科研成果价值的大小还是比较直观的,特别是在自然科学领域,人们对科研问题的重要程度与难度都一清二楚。一旦有所突破,会引起所有人的关注,并对结论的可靠性做出评价。据说面对艰深难懂的数学论文,数学家一般都是开会集体讨论研读,每天只能看两页。实在看不懂,就把作者请来讲解和研讨。这种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会让社会科学汗颜。社会科学对什么价值大,什么价值小,都完全是一笔糊涂账,就别说什么工作态度了。

所以狂叫“规则规则”,却分不清研究成果的价值大小,甚至连学术辩论的勇气都没有的无知猪头们,还是闭上臭嘴,去做点能够把不讲规则的规则抛在一边的事情比较好。

既然知道规则也有不合规则的时候,那就不要拿着不合规则的规则到处胡乱挥舞,在运用规则的时候,仔细审视一下,看它是否超出了适用的边界。


楼主 dngyhm  发布于 2017-12-29 13:53:08 +0800 CST  
社会科学问题的科学价值排序:
1,正义与公平。公平可以看作正义的特殊形式。整个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的正确性首先就是一个正义问题。对基本的政治与经济制度给出有效的证明还是最近的事情。
2、效率。可以排第二位。正义包含了部分的效率。效率是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其它问题的价值都远在其之下
楼主 dngyhm  发布于 2017-12-30 15:18:49 +0800 CST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哪个普适性更大?

外星人完全可以是由完全不同的材料构成的
但你很难想象,一个智慧生物会有与我们完全不一样的道德观念,认为损害他人是对的,自己也喜欢被侵害,被杀戮,活着就是为了迅速死掉,越快越好。
楼主 dngyhm  发布于 2017-12-30 15:40:11 +0800 CST  
制定规则必须要考虑例外情况。
楼主 dngyhm  发布于 2018-01-02 09:55:02 +0800 CST  
应为:不合规则的规则
楼主 dngyhm  发布于 2018-01-03 12:48:54 +0800 CST  

楼主:dngyhm

字数:1466

发表时间:2017-12-29 21:53: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1-04 07:34:56 +0800 CST

评论数:5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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