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下乡知青与美丽村姑的爱情故事——《青萍之末》

@陈沫2014 2016-03-17 08:27:14
当天包括杨秀兰、杨秀青姐弟在内,杨柳渠公社一共有十七个红卫兵去了丰城县。这个数字比杨秀兰估计的少多了,临到走时,打退堂鼓的人不是因为自己没了勇气,就是被父母劝了回去——因为不知道北京在哪里?他们很怕去了以后回不来。
到了丰城县的当天夜里,十七个红卫兵就上了一列开往北京的火车。火车在铁轨上爬行了大半夜,天明的时候进了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山西省的煤城。
煤城火车站的站台上呜呜泱泱站了一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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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zdmhfszcb 2016-06-14 19:06:41
几十万、上百万的红卫兵,每个人样子不同,性格不同,而且好像都有各自的思想。身在局中看,好像实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蓬勃状态。脱离开那个局看,却又是另一幅样子,那么多的红卫兵,好像都被注入特定程序的机器人,从思想和行动上都在围着一个人转,这个人当然是伟大领袖毛主席。
当国家一盘散沙,任人欺凌的时候,需要伟人出来凝聚民心,把国人所有的力量攥成一个拳头,砸碎敢于欺负我们的任何帝国主义的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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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朋友力顶!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5 07:36:37 +0800 CST  
@烟草燃烧的思念 2016-06-15 23:09:18
北极熊打架蛮厉害,踢球还差了点,一比二输给了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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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没规则。踢球规则太多。既然称为熊,自然不喜欢规则了。喜欢乱踢。看看北极熊在国际政治上的表现就能明白。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07:16:09 +0800 CST  

第七十八章 极品证据

看于求仙那扭扭捏捏的样子,刘老大终于知道她说的“那”指的什么了。“谁和你说的,景荣耀?——他怎么和你说的?说话呀,你他妈说话呀,说话呀!”刘老大用脚踢于求仙。
“他说……他说张爱麦不仅摔断了腿,连那东西也摔断了……所以不能做那事。”景荣耀被赶出饲养院窑洞,感觉不妙,所以第二天就用这话忽悠于求仙。于求仙信了。
刘老大这个气呀,气得五脏六腑都要炸了,他擂了自己心口两拳,往下压了压火气说:“你傻呀,你怎么什么话都信?那玩意也能摔断?”
“摔不断?他怎么好多年了都不要我?”于求仙说开了,索性也就啥都不在乎了,“景荣耀说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想娶老婆的男人,除了那玩意不能用的。”
“你是说,张爱麦这几年不想娶你,是因为他那东西不能用?”刘老大睁圆了眼睛问。
“对。”
“那他现在怎么又愿意了?”
“我怎么知道?可能是年纪大了,要个做伴的呗!我年纪可不大,还能生孩子呢,我妈快50了才生的我……”
“你——”在孤山村,刘老大可是位英雄人物,现在竟然被一个既看不清东西又有点一根筋的傻子气得卡了壳,这可真是少见。问题是在这件事上,刘老大确实没啥好说的。
如果说,于求仙不愿意嫁张爱麦是因为嫌弃张爱麦是个瘸子,或者说是因为于求仙喜欢上了景荣耀,或者是因为其它的什么原因,那刘老大比较容易劝说。比如说瘸不是问题啦,家庭条件好就行。你嫁了景荣耀吃什么?喝什么?你这肉滚滚的身子嫁过去没几天就得瘦成皮包骨等等。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07:36:49 +0800 CST  

可于求仙说了,她是因为张爱麦行不了男女之事才不嫁的——这个道理谁都不好反驳。一对男女要是行不了男女之事,别说结婚了,即使真结了婚那也得离。更难办的是,于求仙为张爱麦行不了男女之事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想娶老婆的男人,除了那玩意不能用的。
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身体正常而不想娶老婆的男人,可这样的人一定少得可怜,如凤凰身上的羽毛,麒麟头上的角,屈指可数。况且张爱麦不想娶于求仙也不是因为他不想娶老婆,是因为他接受不了现实。让刘老大为难的是,向于求仙这样的人还说不明白这个道理,于求仙比较容易接受景荣耀忽悠她的那个话。
要想让张爱麦顺利娶了于求仙,刘老大只能向于求仙证明张爱麦那玩意没有摔断一条路。可是怎么证明呢?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让于求仙和张爱麦入洞房了,让于求仙真正体验一把张爱麦那玩意儿的威武雄壮。问题是于求仙都不同意嫁了,怎么会答应和张爱麦入洞房?
当然还有一个比较荒唐的做法,就是刘老大把张爱麦拉到于求仙的面前,让张爱麦脱了裤子,用树枝扒拉张爱麦的那玩意儿。张爱麦那玩意儿能挺起来了,那就是最好的证据。不过这也有问题,首先就是答应得不情不愿的张爱麦不会配合,即使张爱麦愿意配合,用树枝能把张爱麦的那玩意扒拉起来吗?——特别是对着于求仙这样的女人。再一个,即使真扒拉起来了,很有可能于求仙还看不见。
哦!玉皇大帝他奶奶,这可真他娘难办。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07:37:04 +0800 CST  

刘老大绕着铁锅和于求仙转了十几个圈,想得头疼欲裂,脑袋好像装进了几车火药要炸了,依然没想出一个好办法来。最后他不想了。
要是选举这个世界上最费力气的红娘,刘老大必夺第一名。刘老大现在不仅被气得心口疼,脑袋也疼,他要是再不去治疗治疗自己受了内伤的身体,再想下去,估计还能夺个第一名:世界上第一个因为做红娘而英勇牺牲的人。(《水浒传》里的王婆可不是因为做媒被杀的,那是因为拉皮条,所以不算。)
“你别走啊,在这里等着我。”刘老大对于求仙说。
“你想找东西打我吗?”于求仙也看出来了,刘老大被她气得要死。
“我要是想打你,还要找东西?”
“那你想做啥?”
“我要去休息休息——疗疗伤。”
“疗伤,你受伤了吗?我可没让你受伤。”
“这你别管,你别走就行。”
“我饿了。”
“那等我给你拿东西吃。”
“你不打我还给我拿东西吃啊?”
“你别走啊!我啥时候骗过你。”
刘老大对着于求仙挥了下手,逃着似地跑回了家。
好男人要是身体上受了伤,自己包扎包扎就好了,要是受伤重了,大可以去医院,让医生给钉上几块疤。可要是心灵上受了伤,就只有女人能治得了了。现在的刘老大就是心灵上受伤,而且还是特别重的伤。
女儿刘泉水正在院中喂鸡,刘老大抱住了刘泉水,在其脸上重重亲了一口。“我的好女儿,爸爱你。”刘泉水被弄了个莫名其妙,抹了脸上刘老大留下的口水,用手推刘老大。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07:37:24 +0800 CST  
@陈沫2014 2016-03-17 08:27:14
当天包括杨秀兰、杨秀青姐弟在内,杨柳渠公社一共有十七个红卫兵去了丰城县。这个数字比杨秀兰估计的少多了,临到走时,打退堂鼓的人不是因为自己没了勇气,就是被父母劝了回去——因为不知道北京在哪里?他们很怕去了以后回不来。
到了丰城县的当天夜里,十七个红卫兵就上了一列开往北京的火车。火车在铁轨上爬行了大半夜,天明的时候进了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山西省的煤城。
煤城火车站的站台上呜呜泱泱站了一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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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zdmhfszcb 2016-06-14 19:06:41
几十万、上百万的红卫兵,每个人样子不同,性格不同,而且好像都有各自的思想。身在局中看,好像实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蓬勃状态。脱离开那个局看,却又是另一幅样子,那么多的红卫兵,好像都被注入特定程序的机器人,从思想和行动上都在围着一个人转,这个人当然是伟大领袖毛主席。
当国家一盘散沙,任人欺凌的时候,需要伟人出来凝聚民心,把国人所有的力量攥成一个拳头,砸碎敢于欺负我们的任何帝国主义的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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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海浪河 2016-06-16 07:52:55
看到如此评论,真是无语。
一个人身残了,还可以不懈努力,自强不息,命运女神会在明天向他微笑。
如果是心残了,脑残了,那是真正的悲哀。因为他从此看不清世界,也看不到明天。
读楼主文章,遥思那一代知青的坎坷命运,感慨万分,嘘唏不已……
祈求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不再经历这样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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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国民素质的提高是个不大可能逆的过程(除非发生核战争,或者外星文明的攻击),战后德国和日本的发展就是一个明证。
所以我很乐观。为了有个好的向往,也应该乐观。生命太短暂了,让我们都乐观起来吧!呵呵。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10:10:24 +0800 CST  
@陈沫2014 2016-05-23 07:40:53
自从在北京听过“酒瓶底”红卫兵的一番高论,杨秀青就更加崇拜毛主席了,对于毛主席的一切他都想知道。可是,因为身在偏僻的农村,杨秀青没事的时候只能背背毛主席语录,欣赏欣赏毛主席画像,至于主席的其它方面,他了解的比较少。
好在杨秀青后来当了兵。
在部队,杨秀青对主席的了解多了一点。不要说什么丰功伟绩,就毛主席那几首诗词,就让杨秀青佩服得五体投地。等到复员回村,杨秀青对主席的崇拜可以套用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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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尘余香 2016-05-23 15:41:34
我如今都在纳闷,毛老爷子为何在老百姓心里有那么重的地位,他去世那年,我已经记事了,社员从广播里听到这个消息,都是不约而同失声痛哭起来,他的伟大 ,人老百姓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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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沫2014 2016-05-23 15:50:59
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我觉得是这样,应该是这样,所以就这样写了。
反正毛主席挺不容易的,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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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nan23070011 2016-06-16 09:51:24
没错,当时是这样的,当时我听广播也懵了。1976年一年整个国家就没消停过。另外作者没有写唐山大地震的影响是个漏笔。毛主度被误捧为神,不仅有他本人的原因,也是当年闭塞状态下的中国全体人民心理上需要一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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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不起当年的具体事例,写这本书都是根据资料和网友的提醒,然后自己想象着是这样的,就这样写了。看到朋友的验证很开心,证明我写的东西没有偏离太多。
是把唐山大地震给忘了,有机会修改再加上吧。上了天涯真是进步不小啊!真心感谢!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10:14:42 +0800 CST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6 14:04:46 +0800 CST  

受伤太重,女儿刘泉水安慰不了,也不懂得怎么安慰自己的父亲,必须得老婆大人出手。张金凤刚出家门,刘老大过去把她推了回去。
“你干吗?怎么啦?”张金凤话音没落,刘老大就抱住了她,“你怎么啦?”张金凤以为刘老大吃了驴蛋或者狗鞭等壮阳东西,“大天白日的,你这是要做啥?”
“不做啥,我要死了。”
“什么?”
“我要被气死了。”刘老大把头埋在张金凤的怀里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起开,你爸妈在外面,泉水还在偷看呢。”
“别管他们,我真要被气死了,你给我捶捶。”
只要不强迫做那事就行,张金凤摸了刘老大的头发,柔声问:“捶哪里?”
“脊背,心脏部位,用力、再用力……用拳头,攥结实了——对,就这样,用力、再用力……”
“你究竟是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张金凤用拳头捶打着刘老大的脊背。
“我心口疼——被于求仙气得,她不愿意嫁张爱麦——用力、用大力,还有脑袋也疼。”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7 07:21:09 +0800 CST  

张金凤为刘老大锤了半天,刘老大的心口不太疼了,脑袋也清醒了些。“给我取五个馒头。”刘老大推开张金凤,有气无力地说。
“你不吃饭,要干吗去?于求仙不愿意嫁就不嫁呗,犯得着你怎样?”
“不行,我今天不把这事摆平,今夜睡不成个觉,以后都没脸见孤山村人。”被个小小的于求仙打败,刘老大的自尊心受不了。
“你怎么摆平?”
“我要和她摊牌。”
“于求仙是个一根筋,摊什么牌能有用?”
“她是一根筋,我也是一根筋。要是没用,我把她绑了送到张爱麦的炕上去。”
“你疯了,不怕于家的人和你拼命。”
“这你别管,取好吃的去。”
半个小时之前,刘老大倍受打击,受创程度之深竟然需要老婆大人出手抚慰,这在刘老大来说是亘古没有的事。
和一个傻女人争吵几句,竟然能让刘老大受伤到如此地步?是因为他没经历过风雨、太脆弱吗?当然不是。刘老大受伤,一是因为想不到,一个十多年嚷嚷着非张爱麦不嫁的女人,到了最后竟然不嫁了,谁能想得到?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平时太不把于求仙当回事了。在十多年喂养于求仙的过程中,刘老大从没有把于求仙当个人看,他把她当狗,一条只要他隔几天给点吃的,就会对他惟命是从的狗。
一条喂了十多年的狗有一天竟然不听主人的话了,主人自然会生气,会生很大的气。
生气过后的一个结果是,刘老大重新把于求仙当人看,当一个有思想他不可以随意支使的人看。既然对方是一个有思想的人,那就得认真对待。怎么个认真对待法呢?在张金凤抚慰刘老大的时候,刘老大就想好了对策。
张金凤给刘老大兜了五个馒头,刘老大拿了到库房去寻于求仙。他要去把这件事——他从没想到自己会插足如此之深的事——做个彻底了结。
因为一口好吃的,还因为刘老大向来说话算数,所以早过了中午吃饭时间,于求仙依然在那可铁锅里等着。只不过因为太饿,她瘫坐在了铁锅里。
刘老大还没现身库房院内,于求仙就闻到了馒头的香味,她立马从铁锅里站起了身,使劲地吸鼻子。那个样子真像一条好几天没进过食物的狗。等到隐隐约约看到刘老大手里确实提了一包鼓鼓囊囊的东西,于求仙就迫不及待问:“叔,就只有馒头吗?”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7 07:21:38 +0800 CST  

刘老大没像往常那样直接把馒头扔给于求仙,而是走到了于求仙身边,坐了下来。“你坐下,我有话要和你说。”
于求仙见刘老大态度严肃,也就坐在了铁锅里,不过她的眼睛可一直盯着刘老大手里装馒头的包裹。“怎么,你也没吃呢?要不我们吃完了东西再说话,吃饱了有啥不好说的?”因为饿,于求仙把半个小时之前她和刘老大之间发生的不愉快给忘了。
“你饿了?”刘老大用平和的语气问。
“嗯,你不让我等着,我早回去吃饭了。”
“你们家里平时都吃些什么?”
“中午莜面糊糊煮土豆;晚上土豆煮莜面糊糊;早上是莜面糊糊——没有土豆。”
“你以后想不想天天吃到香甜可口的馒头?”刘老从包裹里取出一个馒头,张大嘴咬了一口,调动口腔里所有肌肉,尽最大可能发出响声。之前刘老大拿馒头是给于求仙吃的,这次馒头却成了打击于求仙的武器。
见刘老大吃馒头,没给她,于求仙“咕噜咕噜”地咽唾沫,她盯着刘老大手里的半拉馒头说:“想。”
刘老大没看于求仙,两口把一个馒头吞下了肚,又取出一个。“景荣耀家和你家一样穷,你要是嫁给他,天天和在你家里吃的一样,不是糊糊煮土豆,就是土豆煮糊糊;你要是嫁给张爱麦,不仅能吃到馒头,还能吃到肉。”张发财家也不是经常能吃到肉,刘老大这是吹牛了,“你嫁过去一天,就吃一天的馒头和肉,你嫁过去一年,就吃365天的馒头和肉,两年就吃两个365天的馒头和肉,三年就是三个365天……我说这事你得好好想想。”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7 07:21:57 +0800 CST  
@遥远的海浪河 2016-06-16 17:58:06
楼主,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楼主能够解惑。
楼主ID上放的头像是美女,行文风格却象是男性手笔。忍不住好奇心小小八卦一下:楼主真是女生吗?
感觉楼主真身其实是汉子,ID美女应是楼主心中的那个她吧?
不好意思地说明一下,我这人平常不喜八卦,也无意冒犯楼主。只是因为喜欢楼主的文章,就连带也对楼主本人产生了兴趣。在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很少有美女作家会使用这样的男性风格。故心中很是困惑。楼主能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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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理意义上来说,我确实是个男性。证明吗?看了你的留言,昨晚我洗澡,前后左右上下360度给自己拍了好多照片,然后放大在显微镜下检查,真的确认自己是男性。
从心理意义上说,这可就说不准了。贪婪:男女都有;懒惰:男女都有;爱臭美:男女都有;英勇、忠诚、好色、爱、喜欢撒谎等等所有形容人类性格以及心理意义上的词语,男女统统都有。
至于你说的男性风格,可能是说小说里偏向于保护女性这一方面的语句多吧?这个从不很科学上解释,是因为我上辈子欺骗女性太多,这辈子用来还得。(干吗不颠倒过来?)
比较科学一点的解释可能是,小时候见到太多女性受苦了。再一个我本身是男性,向着女性是自然的。
写作需要沉默太长时间。沉默=陈沫,这是这个名字的由来。挂个美女头像,吸引网友注意吧。跟心中的id美女无关。
你的问题让我想到,其实应该挂个帅哥头像的。
我的身份,其实,老朋友都知道,以前解释过。再向新朋友解释一遍。
真心谢谢你的关注!

如果发现我有心理上的疾病,欢迎大家指出。我想健健康康见马克思。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7 07:48:12 +0800 CST  
@光影疏斜暗香袭 2016-06-16 19:59:39
钱,就像内裤,你得有,但不必逢人就证明你有。
干事业,就像怀孕,得够月,着急了就容易流产。
你若成功了,放屁都有道理,你若失败了,再有道理都是放屁。
不要随便把自己心里的伤口晒给别人看,因为这个社会上你根本就分不清哪些人给你撒的是云南白药,哪些人给你撒的是辣椒和咸盐……
可以笑着委屈一下,但是不可以不坚强。
很有意思的一段话,转来共勉!暗香问候大神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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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有意思,99.999%是真理了。应该挂在小学、中学、高中教室的墙壁上。让懵懂无知的少年早一点懂的这个世界的真相。科学家的那些名言是真理,不过对于少年们来说理解不了。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7 07:54:10 +0800 CST  
帅哥我喜欢的不多,与大家共欣赏。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7 08:11:02 +0800 CST  

第七十九章 英雄化作绕指柔

因为感受到性欲的美好时间不长,所以一个身体正常的男人对于求仙来说很重要,可另一边却是香甜可口的馒头和闻着就流哈喇子的肉,再加上好几个365天。两下里一对照,于求仙心里的天平就开始晃荡了。
这是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故事,于求仙却偏偏两者都想要,以她的智慧,砸破脑壳也想不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
刘老大用眼角瞄于求仙,继续吃他的馒头,开头的时候他狼吞虎咽,现在他开始细嚼慢咽了,而且还不停地吧嗒嘴。
于求仙受不了听刘老大吃馒头的声音,可怜巴巴说:“叔,我拿不定主意。”
“什么时候能拿定主意?”
“吃饱了就能。”
“不急,你先想,等拿定了主意再吃。”刘老大开始吃第三个馒头。装馒头的包裹不再鼓鼓囊囊了,瘪下去一大半。
“是不我要是说嫁景荣耀,你就不给我馒头吃了?”
“不是我给不给你馒头吃的问题,是你以后都吃不到馒头了。”刘老大把手里的包裹在于求仙的脸前晃,于求仙双眼跟着包裹摆动,摆动一个周期,吸溜一下口水。
刘老大的话很打击处于饥饿状态的于求仙,她又一次的没了言语。看火候差不多了,刘老大这才开始谈论事情的核心:“要是张爱麦那东西没摔坏,你还愿意嫁他吗?”
“当然愿意了,”于求仙马上回答,“要是不愿意,我等他好几年干啥?就是他那——那玩意儿摔坏了,这可不愿……”
“我有办法证明张爱麦的那玩意儿没摔坏,你愿不愿意试试。”
“怎么证明?”处于两难状态的于求仙看到了希望,两只迷蒙的眼睛竟然放出了光。
“今晚我把你塞进他住的窑洞里,你不就知道了。”刘老大促狭一笑。
“那样会叫人笑话的。”
“你现在还怕人笑话?!”到了目前这个状况,刘老大也不给于求仙留任何情面了,“你和景荣耀在玉米地里摔跤的事,要是让张爱麦知道了,不是你愿不愿意嫁的问题,是人家愿不愿意娶你的问题。”
“不要就不要,反正他——他那玩意儿摔……”
“要是真没摔坏,你不得后悔一辈子?”
于求仙又不言语了,几秒钟后,她抬头说:“我愿意试,可是他那玩意真摔坏了,我还得嫁景荣耀,到时你可不能逼我。”
“好。”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20 07:35:51 +0800 CST  

于求仙伸手要馒头,刘老大说:“到我家,这两个不够你吃。”于求仙欢喜地跳出铁锅,跟了刘老大就走。到了刘老大家,张金凤给端上了馒头,于求仙抓起一个就塞进了嘴里,表演囫囵吞枣的绝活。
趁于求仙大口吞馒头的时候,刘老大把张金凤拉到了院内。“杀只鸡,晚上熬鸡肉吃。”
“又杀鸡!”张金凤叫了出来,“前天杨秀青他们来已经杀过一只了……”
“这次是给于求仙吃,下午想着法别让她走。”
“给她吃,为啥?”
“不为啥。”
“什么不为啥?”
“这不是因为她晚上要和张爱麦入洞房。”刘老大回答得很无奈。
张金凤气得都要跳起来了。“当年,我和你入洞房都没鸡吃,她入洞房凭什么有鸡吃?”
刘老大示意张金凤不要激动,压低声音说:“你和她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是我不是女人,还是她不是女人?”
“她入洞房需要费力气,你不需要,吃的什么鸡?”
“哦,我不费力气,你倒是费力气了,那你当年吃过一块鸡肉了?没吃过吧。你都没吃过,何苦要给她杀只鸡吃?”
“我是男人,比她有力气。”
“你别胡扯,反正我不杀。再杀,过年的时候咱们家就没鸡吃了。也真奇了怪了,咱们村说媒的人多了,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一点好处没得着,贴了那么多馒头不说,临到最后了还要贴一只鸡?”张金凤愤愤不平。
别人家的姑娘入洞房,风平浪静,自己家里却要杀鸡,这真说不通,张金凤不理解很正常,可刘老大偏要这么做。刘老大为什么要这样?原因不复杂但是不容易理解。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20 07:36:24 +0800 CST  
@周易取名字 2016-06-14 20:28:54
@陈沫2014

尽日高斋无一事,芭蕉叶上独题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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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好景、好娴静。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20 14:57:27 +0800 CST  
@zhxnan23070011
作者:zhxnan23070011 时间:2016-06-20 15:22:42

很喜欢你的写作风格,能介绍一下你的其它作品吗?如果能购到全篇的最好,不管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版。

我写过两篇科幻的,故事结构还行吧(有点恬不知耻),不过那时候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加上思想又偏激。所以还不是不要看了吧!我正要修改第一部。修改好了再说吧!谢谢一再关注。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21 07:19:19 +0800 CST  

@zhxnan23070011

《月裸风起》http://bbs.tianya.cn/post-culture-215610-1.shtml

这部小说的结局就这样,看了好失望吆。

《风起花落》不知在哪里。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21 07:22:53 +0800 CST  

鲁迅说,地上本没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与鲁迅这句话道理相同的是,一件事或者一个人(不管对你有没有意义),只要你一投入精力进去,这件事或者这个人便对你有了意义。
于求仙嫁张爱麦,对刘老大有意义,但是意义并没有那么大,只是因为他后来不自觉地投入其中的精力太多了,所以这意义就变得重大了。
刘老大没多少文化,说不清楚这些个原因,一时之间就没了办法。可是他非要张金凤这么做不可,就突然间伸出手,摸到了张金凤粗糙得如同砂纸一样得脸蛋上,并柔声说:“老婆,听话,啊——杀鸡去,以后我会好好补偿你的。”
因为这事意义重大,又意想不到的难办,使得平时威武不屈的英雄男人刘老大一天之内两次在张金凤面前化作了绕指柔。
懦弱男人的绕指柔让女人讨厌,英雄男人的绕指柔让女人心痛。张金凤一心痛,就找来了菜刀,放轻了脚步,寻着地上的鸡脚印杀鸡去了。刘老大呢?直接跑去了张发财家。
按说这事刘老大已经搞定了,其实没有。于求仙答应嫁张爱麦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张爱麦那玩意没摔坏。张爱麦那玩意自然没摔坏,问题是,只一夜功夫,于求仙能验证出张爱麦那玩意没摔坏?!或者张爱麦第一次能把那玩意试用成功?很有经验的刘老大知道这事有点悬。
再一个,按照张爱麦答应刘老大不情不愿的那个状态,如果刘老大只是把于求仙推进了张爱麦住的窑洞里,张爱麦非常有可能不理于求仙,或者说连碰都不碰于求仙一下。那样不就前功尽弃了。
前功尽弃还好说,大不了于求仙嫁给景荣耀,张爱麦打一辈子光棍,不过这一夜还可能留下一个严重的后果,就是张爱麦落下一个那玩意摔断了的坏名声。那可真是千古奇冤,要六月飞雪的。那样刘老大可是好事没办成,罪过可大了去了。
要满足于求仙嫁张爱麦的条件,必得要张爱麦亲力亲为脱得一丝不挂调动全身每一个细胞去配合。摆在刘老大面前的难题是:他没有自信劝说得张爱麦在和于求仙共度的第一个夜里做到这一点。好在张爱麦父母双亲在,刘老大和张发财夫妇有默契。
于求仙跳铁锅跳得流产后没两天,就穿了带血迹的裤子出门了。她眯缝了眼睛走过半个村庄,来到了刘老大看守的库房院,目的,和刘老大要鸡肉吃。
“叔,你不是答应年底给我熬鸡肉吃得嘛,不如现在吃了多好,毕竟我浪费了那么多血,不得赶紧补补。”于求仙怎么会说出这么语句通顺、逻辑严密的话?坐在家里想了两天想出来的。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21 07:27:39 +0800 CST  

楼主:陈沫2014

字数:337633

发表时间:2016-01-19 16:2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17 15:14:17 +0800 CST

评论数:5431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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