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下乡知青与美丽村姑的爱情故事——《青萍之末》


为了这锅菜不被别人吃了,更为了张爱麦此生能吃到女人这锅菜,更为了张发财死的时候能闭上眼睛,刘老大就容许于求仙在库房院内的大铁锅中呆着。
刘老大不仅容许于求仙在库房院内呆着,还想着法挽留:夏天的时候,刘老大会给铁锅里的于求仙扔玉米棒子;春秋两季的时候扔几个土豆;冬天外面大雪纷飞,于求仙这锅菜怕西伯利亚寒风,窝在家里不出门,自然不会被景荣耀这样饥渴的人给偷吃了。
也就是说,于求仙被刘老大变相地看管了起来。这是有贼心没贼胆的景荣耀一直没敢下手的主要原因。
现在,连于求仙的母亲都要景荣耀来硬的。景荣耀胆子就大了。
于求仙不在家里,自然在库房院内。景荣耀下定决心要对于求仙来个霸王硬上弓,可也不敢当了刘老大的面来。于是乎,景荣耀就站在了远一点的高处看着库房院,等待机会。
机会还真好,刘老大这天回家早。瞅着刘老大回了家,景荣耀急急忙忙从高处下来,脚后跟打屁跑进了库房院,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于求仙。
对于于求仙而言,库房院内的这口大铁锅比哪里都好,呆在这个地方不仅有东西吃,还可以安安静静地晒太阳,而且还离他的爱麦哥很近。
景荣耀进去的时候,于求仙正闭了眼睛享受日光浴。眼睛不好使的人,耳朵都特好使,只听脚步声,于求仙就能辨别出来人是谁。“你来这里做啥?不怕刘叔赶你走。”
“你这么想我,听声音就知道是我。”景荣耀自作多情。
“想你个屁,别人走路踩得地‘咚咚咚’响。你呢?脚步比猫还轻。”于求仙别说睁眼了,到现在眼皮都没抬一下。
“那是因为我怕吓着你。”
“屁。说,你来做啥?”
“找你呀。”景荣耀底气十足。
“找我做啥?别跟我提什么娶我做老婆的事,本姑娘对你没兴趣。”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现在于求仙身在大铁锅中。大铁锅——按说正是生米做熟饭的好地方,可景荣耀却不敢在这个地方下手,他怕刘老大突然回来,在他颤动的光屁股上拍上几铁锹,那样不把他的那玩意撅折了,也得吓他个阳痿。
“滚!谁想跟你走。”
“唉!你别这样,可不是我找你。”景荣耀脑子灵光,撞了南墙马上回头。
“谁?”
“张爱麦。”
“我爱麦哥!”于求仙好像被雷击中了,眼睛睁到最大程度,并“腾”地一下站直了身子。
“对呀,这不是因为他腿瘸,走路走不快,才支使我来的嘛。”
“他叫我做啥?”于求仙本就不聪明,一激动就变成了傻子,“终于想通了?刘叔说只要我坚持,他会想通的。”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
于求仙二话没说,出了铁锅跟了景荣耀就走。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6 07:35:31 +0800 CST  

第七十三章 男女肉搏

景荣耀连骗带哄把于求仙带到了村外的一块玉米地里。玉米棒子长得那叫高啊,他们俩个头那个矮呀!抬头望天,景荣耀和于求仙只能看见一小块天空。当然他们也不望天,他们的心事都不在欣赏蓝天上。
进了玉米地,景荣耀开始用连滚带爬的方式整理肉搏战的场地。
“你这是像条狗一样在干啥?”于求仙看见景荣耀撅着屁股瞎折腾,咧着嘴笑,笑过后觉察出了不对,“我爱麦哥呢?”
“你爱麦哥?你爱麦哥在饲养院搂着母猪睡觉呢。”
“滚你娘的个蛋,你才搂着母猪睡觉呢。”
“嘿嘿,你说对了,我现在就要搂着母猪睡觉。”景荣耀站到了于求仙面前。
“你想做啥?你把我叫到这种地方究竟想做啥?”于求仙感觉事情不妙。
“想做啥!我要和你睡觉。”景荣耀索性直说了。
景荣耀话音没落,脸上就被于求仙杵了一拳头。为什么用拳头杵?不是像平常人那样扇耳光?因为于求仙眼睛不好使,扇耳光的技术难度要高于用拳头杵。
“和我睡,想着和你妈睡去吧!”于求仙杵完一拳头,扭头就走。景荣耀顾不上脸疼,上去就把于求仙给扑倒了。景荣耀刚才折腾半天,没有于求仙这一倒压倒的玉米棒子多。
于求仙是面朝下倒在地上的,这种方式做不了啥。景荣耀就想着法地让于求仙翻过身来,可于求仙手抓了玉米杆的根部,身子像块热爱大地母亲的磐石紧贴地面。
景荣耀身小力薄,想要把体量很重的于求仙搬个面朝天,真像一只想把乌龟翻个身的蚂蚁。他在三百六十度的方向上逐个角度试了一遍,忙活了半天,累出了一头汗却没有搬动于求仙丝毫。
累了的景荣耀想休息休息,于是就坐在了“乌龟壳”上。没想到,他刚坐上去,于求仙就把他掀翻在了地上。景荣耀累坏了,可于求仙一点都不累,在景荣耀上蹿下跳的时候,于求仙这块磐石是紧贴大地母亲。大地母亲,你是多结实呀,是多么好的休息场所。
不累的于求仙对着地上的景荣耀就是一顿狠揍,揍完了不解恨,还朝着景荣耀的脸上吐了口唾沫,还不解恨,又骂:“你奶奶的,看你那小样,像轻鸡毛一样,还想欺负姑奶奶,信不信姑奶奶一屁股坐死你……”
至此,于求仙和景荣耀肉搏战的第一个回合打完,结果如下:
景荣耀被狠揍一顿不说,还累了个半死,而且还没占到半点便宜。于求仙呢?身上没受任何伤,由于前身紧贴大地母亲,所以她的重要部位没受到任何攻击,而且还狠揍了景荣耀一顿。
所以景荣耀完败,于求仙完胜。
我们应该为于女士鼓掌。当时没人知道,如果有人知道,应该给于女士送朵大红花,以示奖励。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7 07:31:52 +0800 CST  

人活一世,就要斗争一世。和天斗,和地斗,和其他人斗,和自己斗,某些时候不是你喜欢斗,是因为别人喜欢斗,所以你不得不斗。
就像于求仙,本不想和景荣耀有任何瓜葛,结果却被景荣耀骗到了玉米地练习摔跤,这是哪里来的道理?!不过谁要是遇到了像于女士这样的事情,也别抱怨,生活就是如此。古人有句话说的好:“你不杀伯仁,伯仁确因你而死。”想想伯仁的冤屈,一切就心平气和了不是。
和这个斗,和那个斗,避免不了,可恨的是有些时候斗争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来,连口缓气的时间都不给你留。被骗到玉米地的于求仙就遭遇了这样的状况。
于求仙和景荣耀斗争的第一个回合,可以说是完胜。不过,于女士还没来及为自己的胜利喝声彩呢,第二个回合的肉搏战就接踵而至了。要说这也怨于求仙,你一个残废,打胜后走了就好,竟然还恋战,还想着法地使劲侮辱景荣耀。岂不知,景荣耀费尽手段把你骗来,那是想着要把你扒光,让你给他传宗接代的。
第二个回合的斗争来得这么快,主要是因为于求仙对景荣耀的侮辱。
把于求仙成功骗进了玉米地,景荣耀本以为接下来的事情已经是易如反掌了,就如伸进了裤裆里的手抓那玩意儿般容易。可是没想到,折腾了老半天,好事没办成——甚至连个咪咪都没摸到一下,竟然让于求仙狠揍了一顿,而且于女士还往他脸上吐口水,还说一屁股要坐死他。
这也太搞笑、太讽刺、太侮辱人了吧!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啦?难道世界末日要来临,一切都颠倒了不成?
在于求仙打骂折辱景荣耀的短暂过程中,景荣耀的思想经历了沧海桑田般的大跃进,由惊问世界究竟是怎么啦这种高级哲学问题一下子过度到了他父亲景添福的身上。
景添福同志虽然个子不高,身材也不壮,整体模样和景荣耀有得一拼,可人家却比景荣耀英雄多了。景添福二十刚出头就娶了老婆于春秀,于春秀那是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把一百个于求仙肢解了,找最好的地方重新组装一个女人出来,没有于春秀好。(娶了于求仙在父亲面前抬不起头,这是景荣耀开头看不上于求仙的主要原因。)
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娶了个好老婆,这是景添福比儿子景荣耀英雄的地方之一。之二是:结婚后,景添福连着让于春秀怀孕。于春秀连着生下了景荣耀兄弟四个,外加三个妹妹,这还不算,即使现在景添福已经是五十好几的人了,依然又一次成功地让于春秀的肚子大了起来。
没有得逞的景荣耀想到,要是他父亲知道了自己刚刚和于求仙的这场肉搏战结局,以他父亲的性格一定会抓了自己的白头发,指了自己母亲的大肚子给他看,并且还唉声叹气、大摇其头。目的就是让景荣耀明白,你和老子我比起来,那可差远了,不是差几千里,也不是差几万里,那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如果是那样,自己不一头撞死,也得羞愧致死。想到这里,景荣耀对自己说,不行,今天要是不把于求仙拿下,真没法活了!
因为眼睛的问题,于求仙看不出来,她最后的这番打骂折辱是在间接地给景荣耀打气,是在促使景荣耀对她发动新一轮的攻击。因为看不出来,所以于求仙骂得很爽,越骂心情越敞亮。在于求仙骂到,我一屁股坐死你的你字刚出口的时候,景荣耀再也受不了,他“霍”地一下从地上跃起,再一次扑向了于求仙。
景荣耀和于求仙连着发生的两次肉搏战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7 07:32:13 +0800 CST  

和上一次肉搏战相同的地方是:景荣耀和于求仙都是以自由落体的方式倒在地上的,而且都是于求仙在下,景荣耀在上;不同的地方有,上一次景荣耀抱的是于求仙的背,这次他抱的是于求仙的前面。
在接触地面的那一刻——上次和这次的肉搏战——景荣耀都感觉到了于求仙反弹给他的弹力。因为于求仙身上脂肪多,所以弹力很大,真是一漾三颤,回环往复;不同的地方是,上一次景荣耀感受到的是于求仙的背部给他的弹力,这一次他感受到的是于求仙的胸部给他的弹力。
一个女人的背部和胸部有什么不同,好像除了晏贵之外,地球人都知道(晏贵后来也知道了)。分别抱着一个女人的背部和胸部,以自由落体的方式倒在地面上感觉有什么不同,相信就没几个地球人知道了。
人活一世,就要尽力体验各种的不同,既然大家不知道这种感觉,那我们就得说说这事。
于求仙的背部虽然也有弹性,但那只是一马平川的弹性,给景荣耀的感觉,好像是他面朝下掉到了一个大沙发上,虽然也很舒服,但相比于抱着于求仙前面给出的感觉,背部给出的真不值一提。
于求仙人虽然胖,但前面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只不过那两座山峰因为脂肪的堆积显得不太挺拔俊秀而已。
可是,尽管属于于求仙的两座山峰不再挺拔俊秀,但那毕竟是峰,而且还是弹力十足的肉峰。肉峰给出的弹力该怎么形容?波涛汹涌般的。特别是在景荣耀抱着于求仙自由落体接触到地面的那一刻,景荣耀享受到的感觉用波涛汹涌都形容不了,得用“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来形容。
相信看了以上这段文字的男人们,一定生了要亲身体验体验这种感觉的心。
有这种心思不可耻,男同胞们也不要害羞,毕竟国家法律没规定不可以做这事。所以有条件的男人尽管体验就好;没条件的男人甚至可以创造条件,找一个心甘情愿让你体验的女人去体验。但是得切记:不管是有条件还是没条件,男同胞们绝对不可以硬来,不能强迫,硬来的男人都属于没有进化到位的野人,应该关进动物园里供人欣赏的。
如果有哪位男士不怕被关进动物园任人欣赏丢垃圾,敬请随意。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7 07:32:28 +0800 CST  

第七十四章 于求仙的一池春水

波涛汹涌、惊涛拍岸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蓝蓝的天、白色的云、温暖的海水和沙滩。常年呆在北方的景荣耀哪里享受过这个?瞬间惊为天人,好像一下穿越到了几十年之后的天上人间,那叫一个舒服。
景荣耀舒服了,可于求仙却不舒服,背部被玉米棒子硌得疼不说,心理上还接受不了——不喜欢景荣耀的人不说,她最怕的是今天和景荣耀摔跤的事被他的爱麦哥给知道了。
于求仙曾听人说过,村里有个女人不想她的男人碰她,就拴了九条裤腰带,面朝下爬着。所以上次肉搏战,她就把胸部紧贴大地母亲不动。可于求仙万没想到这次却被景荣耀抱了个正面,急了的她就开始挣扎,想要推开景荣耀。
抱了于求仙满怀的景荣耀还在那里感叹呢,啊!人生能得这样的享受几次?不如就这样死了算了!!!他哪里舍得松手。
于求仙推脱不开,也就不怕别人看见她和景荣耀在玉米地里练习摔跤了,就大声喊:“来人啊!景大色狼耍流氓了……”
景荣耀怕人听见,坏了他的好事,就用手去堵于求仙的嘴。于求仙喊不出声就又大力挣扎,景荣耀看于求仙要挣脱了,就又抱紧了于求仙,于求仙又喊……景荣耀腾不开手,就用嘴去堵于求仙的嘴。
小时候不记得了,长大成人后,于求仙只是在梦里,或者幻想过被男人——就张爱麦一个——这样抱着亲过,现实中从没有一个男人这样对她。于求仙可以说是一头从没有尝过腥味的肉食性动物。
现在这头肉食性动物被景荣耀强逼着喂肉虫(肉虫指的是景荣耀的舌头啊,大家可别想歪了),时间一长,肉食性动物就感觉到了,原来他妈的自己也爱好这一口啊!
于求仙慢慢不喊了,挣扎得也不太厉害了,景荣耀腾出一只手去脱于求仙的衣服。
被人抱着亲是于求仙的第一道防线,衣服是于求仙的第二道防线,衣服要是被脱了,那最后一道防线也就等于被攻破了。明白这一点的于求仙就又开始了狠命地挣扎,瞅了空又喊。
喊,堵嘴,脱衣服,挣扎……这些动作两个人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练习了几十遍,在那块玉米地里滚了二十几个来回,压死、挤死了数不清的无辜动植物生命,在景荣耀眼看胜利的曙光就要来临的时候,他松手了。
在和于求仙打肉搏战的过程中,景荣耀闻到了于求仙嘴里喷出来的臭气,他还看见了于求仙上后槽牙上粘了两片绿色菜叶,一边一片,非常对称。难道景荣耀在关键的时刻松手是因为这?当然不是。
景荣耀自己就常年不洗牙,他也不是传说中那只嫌猪黑的黑老鸦?即使景荣耀真是这样的一只黑老鸦,他也没有条件嫌弃于求仙,他现在最紧迫的任务是让于求仙给他生儿子。
没有儿子什么结局?如他父亲景添福说的那样,死了都没人埋,那是要暴尸荒野的。把自己暴尸荒野和于求仙嘴里的臭气、牙齿上的绿色菜叶放到天平上秤,哪个重哪个轻?一目了然。
既然让于求仙生儿子有这么重要,那景荣耀为什么在关键的时刻松了手?原因其实也简单,还是因为革命的本钱——身体不给力造成的。也就是说景荣耀是因为没了力气,最后才不得不松手。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8 07:26:27 +0800 CST  

农民有句话,叫马无夜草不肥,对于那个年代的人也一样。正顿饭吃不饱,没点辅助营养,人怎么会吃胖,瘦的皮包骨头怎么会有打持久战的力气?
因为景荣耀没有和于求仙掰过腕子,所以不知道于求仙的力气有多大,可是于求仙的父母却知道这一点。于求仙的母亲怕于求仙发起疯来,景荣耀收拾不了,所以给景荣耀熬了一锅粥——这真不是没有必要,是很有必要。可是没有和于求仙打过实战的景荣耀不知道,所以没吃几口就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发了。他心里想,收拾一个看不清东西的于求仙,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想象和实际往往是两码事。
和于求仙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于求仙爬着,景荣耀搬不动分毫,这也没什么,搬不动就搬动吧,毕竟自己没有于秀仙重。
第二个回合,两人抱着滚,于求仙在下面,最多玉米棒子硌的肉疼;景荣耀滚到了下面,这可就惨了,上面压了两座山,太行和王屋,中间横亘着一条秦岭,身下再顶一坚硬的玉米棒子。顶在骨头上,骨头疼,顶在血管上,血液马上缓慢流动,要是上面的于求仙再晃悠那么两下,景荣耀血管里的血液马上堵塞,都停止流动了。新鲜血液上不了头部,景荣耀是头昏眼花,四肢无力。
就这么滚来滚去,等到景荣耀吃下去的那几口粥完全消耗干净之后,他就真累爬下了,所以浪费了那么多时间,景荣耀最后还是没能直捣黄龙。
松了手的景荣耀面朝天躺着,脸色煞白,大口直喘粗气,看着头顶晃荡的金黄色玉米叶子和上空不停旋转着的蓝天白云,景荣耀竟然以为自己要死了。怎么,做这事又这么折损人?竟然会要人的命?那你也得让我把好事办成了再死呀!苍天啊,大地呀,我怎么这么冤啊!
于求仙也累,景荣耀松手后,她也是面朝天躺着,也是大口直喘粗气,不过可没像景荣耀那样头昏眼花,看什么什么转。于求仙没喘上几口气,身上就有了力气,她坐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把自己裹严实了之后,于求仙站了起来。这时的景荣耀还躺在那里贪婪地吸食氧气呢,比刚才好一点的是看蓝天白云好像旋转得不那么快了。
站起身的于求仙看了看地上的景荣耀,抬起了脚。于求仙的脚不大——小的时候被她那遭受封建礼教毒害的母亲裹过几个月,要不是解放军过来,于求仙真成了小脚女人——但是身体可重。仍旧处于缺氧状态的景荣耀要是被这样的脚跺几下,真有可能留下最大的遗憾去见马克思。好在于求仙犹豫了一阵后又把她的小脚放下了。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8 07:26:48 +0800 CST  

按照正常逻辑,于求仙应该很恨景荣耀——我在库房院内舒舒服服地晒着太阳,你这家伙却把我骗到了玉米地里抱着打滚,还扯我衣服——能不恨吗?可是于求仙却怎么都恨不起景荣耀来,她的内心一直在恨与不恨之间纠结着,所以她没有跺下去。
于求仙为什么就恨不起来?为什么要纠结?说来这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特别是那些没有成年的男女动用诗情画意的脑细胞去想象着理解。
在春心满怀的少女时代,于求仙情感上的需求很简单,自己喜欢的男人的一个眼神,或者一个笑脸,甚至在她面前说几句浑话都能让她幸福好几天甚至几个月。
这样的需求简单,想来得到也非常容易,毕竟这是在一个因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男爷们多的年代里。可对于于求仙来说,这样的需求却不容易得到,她唯一喜欢的男人是张爱麦,可是张爱麦别说对着她笑了,见了面连句话都没有,甚至都不把她当个屁,纯粹当纯净无害的空气。
不过这也无妨,什么一个眼神,一个笑脸,这些于求仙统统看不清。看不清的于求仙反而得了便宜,可以随意发挥想象,想着张爱麦对着她笑了,想着张爱麦胸带大红花,骑着一头毛驴,后面雇人抬了花轿,锣鼓喧天去了她家,接她去做新娘子……换句话说,少女时代的需求,于求仙可以不需要一个真真实实的男人在身边就能完成,纯粹是形而上的。
岁月无情,少女时代一晃而过,于求仙进入了少妇的年纪。少妇的日子应该怎么过?过来人都知道。一个少妇无论白天多忙、多累,夜里只要得到一个她爱的男人实实在在的安慰和关心,第二天就会精神饱满,神情愉悦地投入到新的一天。
于求仙少妇时代怎么过的?白天等在库房院内盼着一口好吃的,满足她那个逐渐被撑大了的胃——刘老大之所以对她于求仙这么好,全是因为她对张爱麦的等待和坚持,这一点于求仙特别明白。吃饱喝足后于求仙依旧会像以前一样想张爱麦。
少女时代想,可以以假当真,像《红楼梦》中说的那样:假作真时真亦假 无为有处有还无,想到动情处好像是进了太虚幻境的贾宝玉,都能飘云下雨;到了少妇的年纪还这样想,就有些像是在啃鸡肋了,而且还是一根啃了十几年的鸡肋骨,在在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女人是大地,看不清东西的于求仙也是大地,重要的是这块大地上十几年了都没滴过一滴雨水。这样的大地有多饥渴,饥渴到再没有雨水滴上去,她都浑然以为自己是块不需要雨水滋润的钢板了。
于求仙的纠结,想来女同胞们容易理解,特别是那些有着幸福婚姻生活的女同胞们。男同胞们不理解,可以多咂摸咂摸这句古词:“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一池春水,只是因被风吹皱了,便拥有了莫名的幸福。
于求仙也拥有一池春水,是一池沉静到快要发臭了的春水。突然有一天,这池春水被景荣耀抱着打滚。换句话说,于求仙经过的不是吹皱了水面的风,是瓢泼大雨。这样的于求仙能不纠结?能不爱恨情仇一起涌上心头?如果不能,那于求仙真是个空心人了。空心人是应该绑了烂布条竖在地里去吓唬麻雀的,景荣耀自然不会没事抱了这样的空心人去练习什么摔跤。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08 07:27:08 +0800 CST  

第七十五章 拿下于求仙

因为眼睛有残疾,平时的于求仙是很敏感的,譬如有小狗对着她叫几声,她都恨不得逮住那只小狗,生啃它几口。小动物都有这种心态,当然,某些时候,大动物也有。
景荣耀的一通疾风暴雨虽然给了干裂大地的于求仙以莫名的愉悦,但是他的做法太过分——不征求于求仙同意,把人骗出来,直接抱住了在玉米地里打滚,还亲嘴、扯衣服——这比小狗对着叫几声要严重得多,是欺人太甚的n次方。
按国家法律,于求仙应该告景荣耀强奸未遂的,可是于求仙不懂什么国家法律,自然也就没有告不告这一说。对于底层人来说,怎么活?这样宏大的问题,答案却非常简单,随遇而安四个字足矣。
虽然景荣耀欺负了于求仙,可是也带给了于求仙莫名的愉悦。因为这愉悦,于求仙自然对景荣耀恨不起来。恨不起来,于求仙就在那里纠结:是就这样走了算了?还是要报复他一下子?
处于纠结状态中的于求仙抬起脚,又放下,放下又抬起来,犹豫了许久后,于求仙下定了决心:不行,我一定得跺他两脚,不然太对不起自己。
下定决心的于求仙瞅仰面朝天的景荣耀——寻找下脚的地方,她从头瞅到脚,从脚瞅向头,瞅了两个来回,盯上了景荣耀身体的中间部位,就是裆部。
因为缺氧,景荣耀的那玩意早成了霜打的茄子,藏在衣服里是既不显山也不露水,可于求仙很记得这个部位。
被景荣耀抱着打滚,于求仙的身体上有两处不舒服:一是被玉米棒子顶得疼;二是被景荣耀中间部位的这个家伙顶得疼。于求仙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打斗,景荣耀的这个部位里的一个东西顶得她的脊梁骨疼;第二次,这个东西顶得她的肚脐眼疼。两次都如锥子扎上去一样。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2 07:33:17 +0800 CST  

也就是说,景荣耀既抱又亲让于求仙的身体欲望苏醒了,让于求仙感受到了蛰伏在自己身体内部的某种渴望,可是他的那玩意儿却没有带给于求仙一点舒服的感觉。
对,就这里了,于求仙抬起脚,把全身力气用在了脚后跟上,狠狠地往景荣耀的裆部跺了两脚,然后像头瞎狗熊一样,头撞高高的玉米杆,跑出了玉米地。
景荣耀处心积虑十几年,可以说全是为了他的那玩意有个用处,最好能为他带来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封建观念可没在景荣耀的头脑中消失。可是,没想到第一次出击,事情没办成不说,竟然让于求仙在那个地方跺了两脚,说起来也真是悲哀。
不过大家可别为景荣耀担心,于求仙这两脚虽然跺得狠,用得力气也足,可真没把景荣耀的那玩意儿给废了。为什么?其实道理容易理解。
于求仙两脚没把景荣耀给废了,原因有三:一是因为景荣耀的那玩意比较小,隔了两层衣服顶在于求仙的身上,竟然给了于求仙如锥子扎上去的感觉,能大的了?二是因为于求仙的脚比较小,正长身体的时候被她母亲裹了几个月。以小对小,能跺得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实施攻击行为的人——于求仙的眼睛还不好使。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2 07:33:37 +0800 CST  

综合以上三点,于求仙要想两脚就把景荣耀传宗接代的工具给废了,那得这样做:
景荣耀脱光了衣服,叉开双腿,在他的那玩意上刷上黑色墨水,把它摆放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最好是白色的,这样容易分辨;条件容许的话,最好上面用医院的无影灯照着;即使这样,于求仙还得俯下身子多瞅瞅,瞅完了多练习几次;鉴于男人那玩意儿皮包骨头,比较皮实,于求仙还得换上一双包着铁皮的高跟鞋——鞋跟不能太小了,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条件苛刻吧?别说在那个时代,即使到了现在,这样的条件都不容易办到,更重要的是,相关人员不会尽心配合。
于求仙的两脚虽然没有跺到景荣耀的命根上,但是也没跺到地面上去。于求仙的第一脚跺在了景荣耀的小肚子上,景荣耀感谢来时没把那锅粥吃了,要是吃了,还不得把他的肠子跺破了;于求仙的另一脚跺在了景荣耀的大腿根部,脚后跟距离他的那玩意儿只有0.02毫米的距离——纯粹是偶然。因为景荣耀身上肉少,所以这一脚跺得他生疼,让景荣耀仍处于迷糊状态的脑袋彻底清醒了过来。
清醒过来的景荣耀“嗷”得叫了一嗓子,然后卷曲起身子,一手捂了自己的肚子,一手护住了自己的脑袋——准备迎接于求仙的第三脚。景荣耀也知道自己的做法太过分——即使自己是在于求仙母亲暗示的情况下行事——从刚挨的两脚判断,于求仙有的是跺死他的力气,所以景荣耀准备着挨揍。他心里非常紧张,躺在那里好像一只凄切的寒蝉在等死,于求仙不会真要了我的命吧?
让景荣耀意外的是,很有把子力气的于求仙只跺了他两脚,竟然再没动他一根手指就走了。听着哔哩啪啦接连倒地的玉米杆,景荣耀抹了把脑门上渗出的冷汗,神展开身子竟然呲牙咧嘴地笑了。
和于求仙打肉搏战,景荣耀心惊胆颤了两次——不过最后都是虚惊一场。完事的时候,被于求仙跺,景荣耀心惊胆颤,另一次发生在第二次肉搏战开头的时候。
第二次肉搏战开头,因为怕于求仙喊,景荣耀又腾不出手,于是就用自己的嘴去堵于求仙的嘴。堵得过程中,景荣耀不经意间就把自己的舌头伸进了于求仙的嘴里,学习木匠打锲子。
景荣耀刚把舌头伸进去,于求仙马上就咬住了,那一瞬间,险些惊出景荣耀的尿来。这胖家伙不会把我的舌头给咬下去吧?可是于求仙轻咬了一下之后,就松开了,景荣耀赶紧把舌头拉了出来。
在后来俩人抱着打滚的过程中,景荣耀又情不自禁地把他那逃了一条活命的舌头伸进了于求仙的嘴里——于求仙的嘴好像是位于宇宙深处的黑洞,是那么得富有吸引力——于求仙还是没有用力咬。
经过多次试探、验证,景荣耀搞明白了,于求仙之所以没有用大力咬他,是因为她喜欢他的舌头。证据太明显了,每当景荣耀把舌头伸进于求仙的嘴里,于求仙反抗他的力气就变小了,不仅如此,她的脸上还露出了一副缠绵、享受、销魂的鬼样子来。
从这两件事以及肉搏战过程中于求仙表现出的其它细节上,景荣耀明白了一件事:虽然于求仙在心里上不接受他,可是她的身体确实需要个男人。这一点对景荣耀来说可谓是意外之喜。
对景荣耀而言,于求仙心里上接受不了他——这一点是永远的,就如天上挂着的恒星永不坠落——不打紧。反正景荣耀要的不是于求仙的心、也不是她的灵魂——对于景荣耀而言,一个女人的心和灵魂是奢侈品,他此生无福消受——景荣耀要的只是于求仙的身体。
要想得到一个心理上不接受自己的女人的身体,景荣耀唯一能选择的方法就是肉搏战,可是自信满满的他没想到,肉搏战他也打不赢于求仙。要不是见识了于求仙的身体对于男人的渴望,两次肉搏战失败后,景荣耀真没脸见他的英雄父亲,真的要以头撞墙含恨而死了。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2 07:34:01 +0800 CST  

当然,即使于求仙真的需要一个男人,那也不是他景荣耀。所以景荣耀要想拿下于求仙,就得好好总结经验教训。景荣耀不笨,当下就为他的失败总结出了以下经验教训:
选择把于求仙骗出来,进行肉搏战,这在大方向上没错,下一次行动还得这样做。
另外,这次自己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太自负,所以在下次行动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应该吃饱饭,要有打持久战的心里准备;其次应该找个打肉搏战的好地方,最好是没有玉米棒子,那家伙顶得骨头疼;自己的力气没有于求仙大,那就要把舌头这柔软的武器使用好,让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至于怎么个把于求仙骗出来,只能是以张爱麦为借口了。
于求仙就那么傻?那么容易骗?不是于求仙傻,也不是她容易骗,关键的问题是于求仙愿意被骗。
既有实战经历,又很好的总结了经验教训,对于拿下于求仙,景荣耀可谓做足了功课,可以说具备了成功的所有条件。所以肉搏战发生过后一个星期的中午,景荣耀就真的把于求仙给拿下了,还是在那块玉米地里——只不过场地里的玉米棒子早被景荣耀给扔到了一边。
关于景荣耀拿下于求仙的具体过程,前面已经说了一大半——很相似,就差临门一脚了。关于这一脚景荣耀是如何踢进去的,就不说那么详细了,反正也容易——景荣耀那玩意儿那么小,把它放进女人身上能生出孩子的地方,能不容易?
景荣耀拿下于求仙,就去和于求仙母亲邀功,要于求仙母亲把于求仙嫁给他。于求仙母亲一脸愁容。“我那姑娘,没有怀上你的孩子之前,我保证不了让她能嫁你。你再接再厉,让她怀上个孩子再说。”
“这是个好主意。”景荣耀欣然领命。
别看景荣耀的那玩意儿小,把于求仙拿下几次后,竟然成功地让于求仙怀了孕,这可是件大事。景荣耀要是知道了(可惜他不知道)就可以在他的英雄父亲面前抬起头来:“嘿嘿!你再厉害,毕竟是在家里火热的炕上,我妈还心甘情愿;我这可是在玉米地里,而且还是在于求仙不情不愿的情况下,那条件可差老远了。”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2 07:34:15 +0800 CST  

第七十六章 多管闲事

于求仙年纪这么大,又怀上了景荣耀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她要是仍旧坚持不嫁景荣耀,非要等着张爱麦,不把她的父母气死,她自己也会被村里人的唾沫给淹死。更重要的是,她于求仙是个姑娘的时候,张爱麦都不要她,现在她大了个肚子,张爱麦能要她?
也就是说,这事只要让别人知道,于求仙就非嫁景荣耀不可。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在这么一种状况下,几乎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例外。
于求仙怀上孩子这事,按说第一个知道的人应该是她的父母,再不过是这事的始作俑者景荣耀同志。可是都不是,第一个知道于求仙怀孕的人竟然是刘老大。
为什么是刘老大?因为刘老大那里有吃的。
物质不仅决定意识,而且决定其它一切东西,所以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理论真他娘伟大!女人傍大款,愿意委屈自己当二奶、三奶、五六七八奶,根源全在这里。当然我们不提倡女人全这样,特别是没钱的男人就更不能提倡,不然以我国现在的贫富悬殊程度,起码90%以上的男人全得打光棍。那样我们这个国家应该被称为光棍大国,五千年文明啊,想来真是呜呼哀哉!!!
不扯了,我们还是说说刘老大是怎么知道这事的吧!说来,也在情理之中。
怀了孕的女人往往喜欢吃些酸东西,于求仙就是。在孤山村能找到的酸东西有两种:一是杏;二是醋。这两样东西,于求仙家里统统的没有。
“叔,”站在铁锅内的于求仙用她那双迷糊朦胧的眼神瞅刘老大,“你有酸杏没有?”
“有。”刘老大从衣服袋里掏出五个黄杏,给了于求仙。
于求仙吃完五个黄杏,又找到了刘老大:“叔,我要的是酸杏,不是甜杏,你怎么给了我五个甜杏呀?”
“酸杏哪有甜杏好吃?再说了,这个时候哪里有什么酸杏?”刘老大心说,这还是我的不是了。
没有酸杏,五个甜杏也满足了,不过于求仙只满足了一天。隔了一天,于求仙又缠上了刘老大,“叔,你这里有醋没有?”
“没有,你要这东西做啥?”
“我想喝几口。”
“喝醋!那东西酸不啦叽有啥好喝的?”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3 07:39:19 +0800 CST  

“我也不知道怎么啦?这几天就想吃些酸东西。”于求仙肚里的那个家伙还没成人形,就露出了极其贪婪不要脸的本性,一个劲地催促逼迫于求仙,让于求仙继续不要脸,“叔,你这里有酸杏没有?”
“没有,我昨天不是说过了吗?”
“没有酸杏,那醋也没有?”
“没有。”
“哦,既没有酸杏,也没有醋啊——”于求仙把最后的那个啊字音拖得特别长,像是京剧里青衣抛出去的甩袖。
“找你爱麦哥要去,他哪里有。”刘老大这个烦呀!
“他不理我。”
“他们家里有醋卖。”
“我没钱。”于求仙把自己的衣服口袋翻了个底朝天。于求仙虽然是个女人,但是隔一个星期才洗一次脸,所以她的口袋比她的脸干净多了。把口袋翻出来后,于求仙双手一摊,那意思是你让我买醋,不给钱怎么买。
刘老大从裤兜里摸出皱巴巴一角钱来,给了于求仙。在于求仙拿了钱转身要走的时候,刘老大终于起了疑心,这胖家伙平时喜欢吃肉,喜欢喝糖水,可从没听说喜欢吃酸东西。“唉,你这几天是怎么啦?”
“没怎么呀!”于求仙急着买醋去。
“没怎么!没怎么怎么喜欢吃酸东西?”
“我也不知道,”于求仙捂了嘴好像要吐,“——就……就是喜欢吃酸东西。”
即使对方是个傻姑娘,刘老大也不能问得太直白,想了半天,他终于想出了一句打擦边球的话:“这几天——你……有没有跟人摔过跤?——我说的是跟男人摔跤。”
“摔过,你怎么知道?”于求仙好崇拜刘老大,所以她忘了这话不该告诉人。
“这你别管,你和谁摔过?”刘老大开始着急了。
“嗯——嗯——”
“究竟是谁?”
“嗯——是景荣耀。”于求仙实在是太想买醋去,所以说了实话。
话说到这个份上,于求仙终于想到景荣耀在玉米地里对她做的那些个事情。那些动作啊——画面啊,还有她当时燥热的反应,终于,于求仙好几天不洗的脸泛出了红色。
因为于求仙脸上这难得一见的红色,刘老大彻底明白了,这胖家伙之所以爱吃酸东西,原来是被景荣耀那个王八蛋给下了种,哦!我真他妈的太疏忽大意了!
这一判断,瞬间让刘老大想起这么多年来自己付出去的努力和辛苦!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3 07:39:36 +0800 CST  

孤山村虽然小,但圈起来也是一片天,张爱麦出生在这片天空下一个当大官的家庭里。因为本人条件非常优秀,所以张爱麦也可以被称为天子骄子——当然是在孤山村这片天空之下的天之骄子。
外面的世界好大,比张爱麦家庭好、自身条件好的孩子多的数不清,可孤山村封闭,不用关门就是一座世外桃源。所以那些孩子和张爱麦没多大关系。
人之初生,多数的幸福都是在和别人的比较过程中得来的——可怜可悲的是多数人的一生都纠缠在和别人的这种比较之中。在孤山村这块封闭田地里顺风顺水长大的张爱麦什么都比别人强,所以他很满足,也很幸福。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当然有好处,但是也有坏处——就像一个硬币必有两面一样——坏处就是,这样的人一旦遇到比较大的挫折,可能会一蹶不振。倒霉的是,张爱麦偏偏就遇到了这样的挫折——在他即将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之前,摔断了腿。
当不成光荣的解放军战士,摆在张爱麦面前的唯一道路,只能是娶妻生子、安分守己地当个农民。这是命运对他的安排,已经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可张爱麦就是接受不了。
做父亲的张发财当然得管。张发财天天在家里唠叨、责骂,要张爱麦赶紧娶个媳妇生个儿子,可是张爱麦死犟,甚至于以死明志,横下一条心要在悔恨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张发财管不了张爱麦,只能放手。不过谁都知道,张爱麦终身大事不解决,没个儿子给他送终,那将是他父亲张发财永远的一块心病。
刘老大因为和张发财交情深,又是利益上的同盟者,所以就主动接手了让张爱麦愿意娶媳妇这事。
自然,刘老大也曾为了这事多次劝说过张爱麦,没有任何效果——张发财一家人都劝不响,刘老大自然也劝不响。不过,刘老大是个一根筋,做事情轻易不认输,人劝说没用,他就把这个重任交给了时间,他相信时间能把死倔的张爱麦推进一个女人的被窝。
问题是得有女人愿意等张爱麦。
好姑娘不愿意等张爱麦,纷纷嫁了人,忙着生儿子去了,就剩下了一个傻姑娘于求仙。这可是张爱麦能成为人夫、人父的唯一希望。
为了这个希望不花落水流红,刘老大就把这朵并不鲜艳的花养了起来。隔三差五刘老大会给于求仙一口好吃的,在于求仙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时候,刘老大在旁边说鼓励的话,让于求仙等着张爱麦,等着就有希望。就这样,时间如流水一晃竟然是好几年。
可是刘老大万没想到,他花费多年时间养的一朵花,最后竟然让景荣耀这小子给偷了。刘老大这个不甘心吆!
在心里把景荣耀诅咒了一顿后,刘老大问:“这事有谁知道?”刘老大当然知道,这事要是传出去,他养的这朵花可就真没了。
“没有其他人知道了。”于求仙回答。
“景荣耀呢?”
“什么景荣耀?他……他当然知道……”
“我是说你爱吃酸的毛病。”
“他们家那么穷,我告诉他能有啥用?”
“怎么说,爱吃酸连你父母都没告诉?”
“没,他们也没啥酸东西?怎么啦?”从刘老大的语气中,于求仙意识到了她和景荣耀摔跤这事可能有严重后果。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3 07:39:53 +0800 CST  

“没啥,这事你谁都别告诉,你这个爱吃酸的毛病我给你治。”看于求仙认真了,刘老大马上装出了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你先把钱还我。”于求仙要是去张发财家买醋,买了当下就会喝,要是有人一问,那可全露馅了。
“怎么治?”于求仙攥紧了一角钱不舍得还回去。
“你先把钱还我,等治好了我给你炖只鸡吃。”即使于求仙身体再好,这病治好了也得要补补。
“真的?!”想到香喷喷的一锅鸡肉摆在面前,于求仙哈喇子流了一胸脯,立时就把爱吃酸的毛病丢到了爪哇国。
“我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想到刘老大真没骗过自己,于求仙就把一角钱还给了刘老大。刘老大这才教于求仙怎么治爱吃酸东西的毛病:“你往那个锅里不停地跳,跳上两天,你这吃酸的毛病保住就好了。”这方法不仅能治得了病,还能彻底除根,真是灵丹妙药呀!
于是乎,于求仙就把景荣耀千辛万苦搞出来的孩子给跳没了。
在一锅香喷喷的鸡肉面前,刘老大说:“你可别把这事告诉别人。不告诉别人,年底我再给你熬只鸡吃,要是你告诉了别人,我就不给你熬鸡吃了。”
于求仙嘴里含着块鸡屁股,头点得像是鸡啄米。“不告诉、不告诉,我——谁……谁都不告诉。”
因为刘老大第一个知道,就使得景荣耀娶于求仙做老婆的梦想成了泡影,景荣耀成了一个死后没人埋的人,张爱麦成了死后有人埋的人。
让刘老大没想的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他竟然给他未出生的孙子埋下了一个祸根,或者说让他孙子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转了个身,踏上了另一条不同的人生之路。要知道,那可是他的亲孙子。
评:因为估计不到,我们都曾做过好多扯蛋的事!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3 07:40:13 +0800 CST  
@光影疏斜暗香袭 2016-06-13 19:16:36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有些人在你的生命中,注定了是进不可相恋,退却难忘记的。我们都只猜中了开头,却是猜不到结局,于是,无奈的终结于情深缘浅。人生有许多如果,却只有一个结果,过去的不再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莫若将心痛藏起,选择淡忘。
暗香问候美女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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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香好有才情。赞一个。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4 07:13:11 +0800 CST  

第七十七章 残废的不是地方

我们说回当下。
当天夜里,把景荣耀和于求仙吓跑后,刘顶峰就回了家,把他刚看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刘老大。刘老大听了,眼睛睁了老大,粗黑的眉毛瞬间立了起来,他是既想不到又有些生气。
去年,成功治好于求仙爱吃酸的毛病后,刘老大告诫于求仙说:“你以后不要和景荣耀出去了,一个大姑娘家的,没事和一个野男人跑到玉米地里摔得个什么跤?让别人看见了多不好。”
“这又不怪我,每次他都说是爱麦哥找我。”于求仙撇着厚厚的嘴唇,完完全全一副受害者的表情。
“你爱麦哥没腿?要用他来传话?”
“他的腿不是瘸了么?”
“腿瘸了也能找得到你呀!你怎么这么傻,他说啥你就信啥,还被人家用同一个谎言骗了好几次?”刘老大显然没意识到于求仙已经有了愿意被骗的意愿。
用同一个谎言骗了好几次,这句话说到了于求仙不愿意示人的心病上,所以她没话好说。
看于求仙低了头,扣自己长指甲里的泥土,刘老大以为于求仙知错了,叮嘱道:“以后,无论他再说啥你都不要和他出去。”
“哦,知道了。”于求仙低声答应。
“知道了不行,还得把这话记在心里?”
“哦,记住了。”
“真不和景荣耀出去了?”看于求仙答应得不情不愿,刘老大又多问了一句。
“不了,再出去,天打五雷轰顶。”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4 07:37:27 +0800 CST  

因为孤山村位于北方的一个小盆地内,所以每年冬天的到来都是以突然的一场大雪开头的。刘老大和于求仙这次谈话过后不久,孤山村就来了一场大雪。
大雪像是仙女们揉碎的白色花瓣,纷纷扬扬从孤山村的上空飘落而下。大雪遮盖了四周的山峰树木、窑洞院落,让村前潺潺的流水上冻,也遮盖了景荣耀抱着于求仙能打滚的所有田地。
因为没了场地,于求仙又发了那么重的誓,所以刘老大就不担心这事了,后来他就把这事给忘了。过了年,冰雪融化,大地重回绿色,刘老大也没想起。
刘老大万没想到一年时间不到,于求仙不仅忘了对他说过的誓言,还和景荣耀有所发展——去年她和景荣耀在白天出来,今年竟然发展到夜里出来,真是一朵狗尾巴花彻底凋谢了。
从于求仙黑天半夜和景荣耀出来这事上,刘老大终于意识到:于求仙已经爱上这一口,就像是抽鸦片烟上了瘾一样。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步天地,刘老大也就没什么好办法了。让一只尝过肉是什么滋味的猫不吃放到嘴边的死老鼠,那是妄想。
治不了于求仙,刘老大只能再去试着劝说张爱麦。
刘老大都记不清劝过张爱麦多少次了,但是次次都以失败告终,可是这次没劝说几句,张爱麦竟然同意了!原因无它,一是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张爱麦确实认命了;二是七个知青的到来给了张爱麦以莫大的触动。
七名知青可是城里长大的。他们在城里怎么生活的,张爱麦没见过,不过他可以想象得到,不用和黄土打交道,穿了干净的衣服背了书包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不管怎样吧?反正比在农村强太多。
可是现在呢?不管他们之前在城里多舒服,出生有多高贵,来到孤山村后还不是什么苦都要受,特别是两个女知青,来的时候清清爽爽一朵花,现在却每天披头散发要去地里劳动。
两个城市里的女娃娃,都能接受命运的这般安排,我张爱麦一个堂堂大老爷们就不能了?所以他就勉勉强强答应了。
张爱麦终于同意要娶于求仙,刘老大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张爱麦又说:“但是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
“不举行婚礼。”
“这简单,我让于求仙自己去你们家,爬到你的被窝里去。”估计于求仙现在饥渴得能扒你的衣服,这句话刘老大没好意思说出口。
几年的心愿终于有了了结,刘老大非常高兴,比当年他入洞房都高兴。
送别人家的孩子入洞房,比自己入洞房还高兴,这是真的么?当然是真的,因为当年他娶张金凤从派媒人提亲到入洞房也就几个月的事情,而为张爱麦圈养于求仙却花了好几年时间。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有付出的收获才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幸福——不过可不是有付出就一定能收获劳动果实啊。
因为在这件事上付出太多,所以刘老大感触颇深,由这事他竟然联想到了开国元勋们。遥想当年,红军长征才走了两年多,伟大的抗日战争也才打了八年,而我这个红娘一当竟然有五年多时间!嘿嘿,想来自己真是有点伟大!
不过,不管刘老大心里是高兴还是酸楚,或者是高兴加酸楚,他这个红娘最后还是当成功了。既然成功了,那就应该和他在同一条战壕里爬了五年多时间的战友——胖乎乎、肉嘟嘟的于求仙同志庆贺庆贺。
在回库房院的路上,刘老大想象着于求仙听到这个好消息的各种反应。刘老大觉得,于求仙听了一定会笑,笑完了后哭,擦干净鼻涕眼泪,于求仙会从那口铁锅里爬出来,捉了他刘老大的手说感谢的话。比如:“叔,你真是个大好人,终于劝说得我爱麦哥愿意娶我了;叔,你真是个大好人,终于把我送入了洞房;叔,你真是个大好人,终于让我可以和一个男人抱着在火热的炕上打滚了;终于让我见到青天白日下雄起的山峰了;终于…… ”
刘老大想得真美好!这时候的他可真像个爱幻想的孩子。
于求仙的表现让刘老大失望了。听了刘老大告诉她的好消息,于求仙是既没哭,也没笑,她只有两个反应:嘴里嚼了根草;把她的眉头使劲地往额头上面皱。
“你没听清楚?我是说张爱麦愿意并且答应娶你了。”刘老大以为于求仙眼睛看不见,耳朵也聋了,所以声音特别大。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4 07:37:48 +0800 CST  

于求仙没说话,她只是继续往上皱她的眉毛。眉毛都皱到和她的发际线做了邻居,中间最近的地方都没有墙隔着,简直都同居了,嘴里还是没蹦出一字来。
“怎么啦?高兴坏了?”刘老大担心于求仙得了范进中举那样的病,一时接受不了这天大的喜讯而疯了,所以伸开了手臂拦着,怕于求仙突然跑到街上大喊:“我爱麦哥愿意娶我了,我爱麦哥愿意娶我了……”
于求仙没疯,撅了厚厚的嘴唇说:“我不嫁张爱麦了。”
“为啥?”刘老大,晕晕晕!
“不为啥。”
“不为啥是为啥?!”
于求仙又不言语了。
“究竟是为啥?为啥不嫁张爱麦了?你等了他那么多年,不就是等着这一天……”刘老大围着铁锅转了好几圈,问了五六个“为什么”,于求仙仍然没说一句话。逼得刘老大只能猜测了:“你又得了爱吃酸的毛病?和景荣耀摔跤了?你们今年摔过几次跤?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扒你衣服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反抗……”
无论刘老大怎么问,于求仙就是不吱一声,最后刘老大使出了杀手锏:“你要是再不说话,我以后可不给你东西吃了。”
这杀手锏厉害,逼得于求仙马上说了话,不过这话很气人。“张爱麦不是残废了么?他残废了我怎么嫁?”
“什么,残废?——既然你知道他残废,之前一直等着,还好几年?!”刘老大气得都要跳起来了,既然你嫌弃人家残废,早不说,早说了我就不会费这么大力气了不是。
“之前我不知道?”
“不知道啥?十几年前他就摔瘸了腿,你到现在才知道!你的眼睛瞎成这样!”刘老大气得七窍生烟,都快要往出喷火了。
“我的眼睛生下来就瞎,你才知道?”于求仙回敬了刘老大一句。
刘老大攥紧了拳头,想要在于求仙的圆脑瓜上擂上一拳。不过最后他还是把拳头砸在了自己的大腿上。有火没处发的刘老大点燃了一支烟,绕着铁锅转开了圈,终于,他想到了这事不对头的地方。“不对呀,你瞎得看不见张爱麦腿瘸,怎么天天能从家里走到这里?还能准确找到这口锅,我扔给你一黑不溜秋的土豆,你能在地上找得到,扔给你一玉米棒子,不落地你就能接得住,嗯?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于求仙又不说话了。刘老大俯下身往于求仙的脑瓜上喷了两口烟,大声吼:“你说话呀!你眼睛瞎了。难道耳朵也聋了?还是哑巴了?”
“你让我说什么?”于求仙有点扛不住了。
“说什么!说,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张爱麦腿瘸的?”
“他摔断腿的第二天我就知道了。”
“这——你……那你之前不嫌弃他,现在怎么又嫌弃了?!”
“我又不是嫌弃他腿瘸。”
“那你嫌弃他什么?刚才说他什么残废了?”
于求仙又不说话了。
刘老大举高了拳头,落下去的时候又砸到了自己大腿上。“你他妈能放个爽快屁不?再不说话我把你们家窑洞烧了,把你爸腿打断,把你妈撕吧了。”
见刘老大真生气了,于求仙终于支支吾吾说出了她真担忧的地方:“我说的不是腿残废。”
“那是哪?说呀!”刘老大在原地跳了一下,带起了好多的层土。
“嗯——就那。”
“什么那?你他妈给我说清楚,说清楚!明白不?”
“有人说……张爱麦不能做……做——那事了。”
“什么那事?”
“就……就是……那事。”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4 07:38:04 +0800 CST  
@光影疏斜暗香袭 2016-06-14 19:34:17
小妖很欣赏余飞老师这段话,因为小妖本身就是被剽窃重灾户。每一篇文出来不久,很快就会被人剽窃走,除了作者名改了以外,其余的一个字都你曾改过。复制来大家一起抵制那些无耻之辈
余飞
6月13日 02:13 来自 微博
抄袭是断子绝孙的罪恶,抄袭者是毁掉文化产业的急先锋,与抄袭者合作用任何理由为自己辩解都无意义,容忍抄袭者成功并继续作恶是社会和政府惩善扬恶、杀忠济奸以及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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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社会,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什么爱国、自尊、道德.......对某些人来说根本没有意义。要想解决,还得靠法律。
还有就是,你被抄袭了,说明你离成功不远了。千古以来,儒家文化不知被抄袭了多少。
楼主 陈沫2014  发布于 2016-06-15 07:35:36 +0800 CST  

楼主:陈沫2014

字数:337633

发表时间:2016-01-19 16:2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17 15:14:17 +0800 CST

评论数:5431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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