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珠勿惊龙(日薪八千拿命换,记录我当珍珠潜水员的日子)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2 16:33:05 +0800 CST  
1、
我叫杨宣,大家已经知道了。虽然老家在广西合浦,但祖籍却是四川都江堰,家谱上一世祖当年是做游蜂而来,最终也定居在了这里。
小时候算命先生说我五行水旺,冲了日元,是以这辈子得忌水。他说起来倒容易,只是嘴上一飘的事,但对于我们世代采珠人而言,忌水禁水,怎么可能?古时候,合浦的乌浒人迫于生计,孩子出生后学的头一件事,便是游泳,长到十岁左右时,就得开始潜水采珠了。
所以父母对于算命先生要我忌水的说法,不以为意。爷爷相信这套东西,留了个心眼,但世代采珠的传统,你说要因为这一句话就断了弦,似乎也有点荒谬,于是找村里德高望重的简师公求了件东西——龙牙。据爷爷说,人只要带上了龙牙,就可保在水中无虞,是采珠人的护身符——外形像一把匕首,光泽类似象牙,但是重量密度比象牙高很多,手感冰凉,犹如镔铁。爷爷告诉我说这是海龙的牙齿,佩戴龙牙也是村里的老规矩之一,只不过早年间好像不少人家里都有,老人们也经常会讲到海上遇龙捕龙的事儿。我印象里他们还说过在解放前,村里捕了三条龙,一条金、一条青,还有一条火龙,也可能说的是有三条龙搁浅在海滩上。因为是小时候听说的,细节现在记不太清了,反正就是村里有了这么三条龙,而且最后全被美国人高价收购,秘密运走了,做成标本收藏到什么自然历史博物馆。
我爷爷说那帮美国人其实不需要偷偷摸摸,因为那时候的国民政府对于在海上捕到稀奇古怪的动物这种事情是根本不管的,你交给政府他都不要。如果美国人没有听到消息来收购,也就烂掉腐掉,只能取下龙牙了。因此我与大家对于龙的直观感受可能很不同,毕竟这些东西听多了,就会有种错觉,认为屠龙并非特别困难。
但越往现在过,龙牙就越少,也渐渐听不到关于龙的山海经了。不知到底是这年头,龙少了,还是年轻人越来越不信这个了,反正龙牙在我们村已几乎绝迹。正如小时候每家抽屉里都有铜钱,袁大头、清朝的钱币等就不用说,甚至连唐朝宋朝的都有,可现在也都统统不见了一样。
龙牙对于当时才十几岁的我而言,有点大,爷爷还请银匠焊了底座,然后用一种特制的刀砍不断、火烧不烂的渔网绳穿起来,我们那里叫做火炼线,执意要我挂在胸前,就像个扁号角一般,很不方便。小时候很讨厌那玩意儿,实在太碍事了,但随着体格长大,成年后一米八三,再至今,多年下来习惯成自然,现在倒片刻也离不开。
日后的经历让我越来越相信算命先生的说法,水对于我而言其实是危险的,为了行此行当时更加保险,后来我的老婆又送我一块“宝珀.五十寻”1953年款潜水表,既当是个古董收藏,又当成是龙牙之外的辅助护身,不过我真的是特别喜欢那块表,出水上岸就会换上,既然当做护身符,当然随时戴着才安心。至于在水下作业时,我习惯戴一块“欧米茄.海马系列”的潜水表,因为海马系列的英文名其实并不是海马这种动物,而是seamaster(概意:海洋大师),这个名字很对我的口味,又是我给自己买的第一款表,所以便一直钟情于此系列。其实当时口袋里没几个钱,只安慰自己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就买了,对于刚出道的我而言,那可是笔很大的钱。
我爸以前做过几年游蜂,后来人工养殖珍珠开始兴起之后,便自己开了养殖场。不过蹊跷得很,连续养了三次,前两次遇上蚌病,最后一次好歹熬到最后了,但不知是受了几次台风影响,还是养殖密度太大之类的原因,产量极低,有收益的珠母贝一成不到。所以三次下来,钱赔了,最关键的是信心已失,所以养殖场也就不干了。
就在老爸准备再次回归游蜂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2年三月的一天,他早上正准备出海,突然倒在沙滩上不省人事,等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没了。医生说是心肌梗塞导致的猝死,可我爸的身体向来非常棒,怎么可能说没就没了?但再痛苦,最终也只有接受现实。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正上大四,父亲才四十八岁。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2 16:38:00 +0800 CST  
几个月后大学毕业,因为我读的是水产专业,原先一直以来的打算是准备毕业后回老家,与父亲一起把珍珠养殖场给做起来,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条路显然断了。后来找了一家上海的水产养殖公司,一方面想先到人家那里学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作为暂时的落脚,缓口气再作下一步打算。可正当我开始工作不到一个月,原先大学里处的女朋友,便以两地分居为由,提出要分手。
我这人很重感情,毕竟实实在在相处了四年,所以我怎么都想不通——人怎么可以无情到这种地步?整整四年的感情,分开一个月就能全部忘记?我痛苦的倒并不是因为分手,毕竟愿不愿意跟我,那是她的自由,任何人都有权利去争取自己认可的幸福。我真正痛苦的是:实在无法接受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对方就能毅然放弃一段四年的感情,这分明是在说:“你个傻帽,对别人那么用情,就以为她也会同样爱你爱到骨子里。其实人家在这四年中,根本就没把你当回事儿!否则怎么可能在你离开一个月,就甩了你呢?”
好歹你特么也装腔作势、假模假样地舍不得我一下,或者哭诉一下“不是不想在一起,而是实在工作于两地,没办法!”骗骗我也好啊。干!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快刀斩乱麻地就把我给甩了,真是比男人还果断。
父亲的去世,以及相处四年的女友的分手,两件事情接连在半年内发生,生命中的两个亲人(如果女朋友也算亲人的话)在半年内相继失去,说真的,给当时的我相当相当沉重的打击。但从这两件事中,我也明白了两个道理:一、不要觉得厄运离你很远,以为一些可怕的事情诸如癌症啊、车祸啊、猝死啊等等不可能在自己身上发生,其实它该来时就会来,谁也挡不住;二、男人再帅顶个屁用,你特么再帅也不是人民币和卫生巾,女人离了你照样活得好好的。
那段时间,我意志消沉,跟行尸走肉没什么分别。有天晚上,大概凌晨一两点的样子,我从酒吧出来,一个人往回走。当来到离小区不远处时,突然右边路口尽头的地方响起警笛声,在半夜很是清晰刺耳。我不由停住了步子,探头朝那边看去,依稀能见到蓝红色的警灯在闪着。
一看到警车停的位置,我就明白了,那是一家洗浴休闲中心,我幸灾乐祸地嘿嘿笑了起来,自言自语:“有人要倒霉了,哈哈。”就在这时,在我和警车位置中间的一个巷子里,突然冒出一个人影,慌慌张张探头朝警车那边,也就是洗浴中心的大门处偷瞄几眼,然后瞅准机会,撒腿就往我这边的路口奔来。
跑过路灯下面时,我清晰地看到这人连裤子都还没来得及完全穿好,是两手提着裤腰跑过来的,内裤后面的上半部分都还露着。我都快看傻了,心里只觉好笑,小声说:“敢情这小子是从后面跳窗户下来的!漏网之鱼啊!”
那人是从我右边方向跑来的,到了我这里的路口,虽然看见了我,但也没在意,往右拐了个弯继续朝前跑,正好是朝着我所租的房子所在的小区。我呢,乐得不行,晃着脑袋便也继续朝前走。
没过多会儿,前面那人突然停了下来,好像似乎想起来了什么一样,回转过身,我心里好笑,心想:“尼玛,不会是良心发现,要回头去自首吧?”
很快,我就走到了这人的位置,当从他身边经过时,我觉得有点不正常,因为他一直盯着我看。虽说我走夜路从来不怕任何人,因为身高体格在那儿摆着,一般打劫的估计也得先掂量掂量,但被人盯着就有些不舒服。于是我也朝他看去,皱起眉头,正准备说:“看什么看?”时,那人突然惊奇地小声喊道:“宣哥!”
我彻底愣住了,仔细瞅了瞅,终于想起来,这人竟是多年不见的发小:“杜志发!”这个时候,他已经把裤子完全穿好,又把胳膊下夹着的帽子戴上。
我警惕地朝后看了看,也顾不上说其他话,带着他就往小区跑,一气跑进电梯,直到电梯门关上,我俩才靠着墙舒了几口气。
由于这事太过突然,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仔细打量起他来。杜志发个头比我稍矮,属于瘦子的范畴,如此狼狈逃窜下,竟然仍不忘摆酷,进了电梯之后,还从兜里掏出一副咖啡色墨镜架上,穿件大开领衬衫,脖子上挂条粗粗的金项链,头上却戴着一顶黑人说唱歌手常戴的那种礼帽。看起来虽是混混打扮,但却莫名给人一丝隐隐的喜感,不过这哥们原本就挺搞笑的。从小学时起,他就是贪玩逃课,到了初中高中更甚,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他则在亲戚介绍下去了澳洲,做珍珠潜水员。
(感谢8楼朋友的热心配图,另外我看鬼话有些帖子都是定时更新,但是本人的实际情况可能做不到他们那样,我只能说尽量每天都写上一篇更新,希望能给大家的业余时间带来一点小小的消遣)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3 02:11:00 +0800 CST  
2、
我一看这造型,忍不住噗嗤笑了,说:“我擦,你他妈逃窜时还不忘胳膊下夹帽子,兜里揣副墨镜,一脱离危险先戴帽子,再架上墨镜,时刻保持派头。兄弟,你真是够可以的啊!”
杜志发说:“也就只剩这身行头了。”
这时电梯到了,两人进了家门。惊魂未定,于是我去拿了瓶朗姆酒,倒了两杯,坐到沙发上,然后问:“你不是去了澳洲替人采珠吗?怎么回来了?”
杜志发说:“别提了,那边报酬是高,差不多一天能有八千块钱……”
我吐了下舌头,打断道:“澳元?”
杜志发笑笑:“折合人民币八千块,要是澳元,那尼玛还得了。高是高,但工作量也大啊,每天要在水下待十个小时,累得哥们想死。所以攒了点钱,想想还是回来了。”
“那你怎么在上海?刚才那是怎么回事?”我笑嘻嘻地问到。
“这不昨天刚在上海下的飞机,想在这儿逛几天再回北海呢。晚上一个人多没劲,所以就出来找乐子,谁知真特么丧气,衣服刚脱掉,就尼玛……咳……不说了。你呢,你怎么也在上海?”
我抿了口酒,苦笑着摇摇头,然后把这半年来的事情告诉了他。
“现在有什么打算?”杜志发递了根烟过来,“还继续在那什么水产公司待下去?”
我把烟点上,吸了一口,然后说:“不想待了,但是我爸走了,家里还有个妹妹,我妈身体又不好,干不了什么活儿,现在整个家就是在吃老本,虽然不至于穷到要饭,但没有收入来源。所以正在考虑退路,等想到好路子,就辞职不干了。窝在这里也没什么出息。”
杜志发这时才舍得摘下墨镜,放到桌子上,盯着我说:“宣哥,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潜水吗?”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当然记得,你小子这辈子游泳和潜水的本事,说起来还是我教会的呢。那时候你爸无论怎么教,你就是跟个旱鸭子一样瞎扑腾,到了水里就往下沉,幸亏最后我给你说了我的窍门,要不然你少不了被你爸一顿揍,哈哈。”
“所以,我觉得,今天你我两个广西合浦人,分隔这许多年,却在上海街头相遇,而且你想辞职、我已辞职,两个光棍,父亲也都没了,这难道不是天意吗?”
我皱着眉头,想了想,说:“你的意思是,我们俩应该一起干潜水的事儿?也就是采珠?”
杜志发一口喝掉杯中剩下的朗姆酒,说:“没错,而且确切地说,是游蜂。这年头,世界各地都是在大规模人工养殖珍珠,普通珍珠已经不怎么容易赚到了。而且该成型该成规模的场子,早就起来了,即便我们现在自己去做,也没法拼得过人家。所以,只有做异珠的买卖才行。你在国内有没有听说过那颗“老子之珠”?”
我又给他倒了一杯,然后说:“当然知道,那又不是近几年才有的,是三几年的事情啦。在菲律宾发现的,世界最大的天然海水珍珠,形状像个老人头。”
“知道现在值多少钱吗?”
我耸耸肩,说:“大概几百万人民币吧。”
杜志发哈哈大笑起来,说:“宣哥,你开玩笑吧。我告诉你,值两千万以上,美元。”
我一听,顿时来了劲儿,说:“像老子之珠这么大个头的天然珍珠,其实按咱们村里的那些说法,算不错,但却也称不上超顶级的吧?”
“那是,所以我这几年在澳洲想得很清楚,咱们老祖宗留下来的那套相水游蜂秘诀,正是派上用场的时候,只要运气好,做成一票,够一辈子衣食无忧的了!我又何苦累死累活,给鬼佬下水采珠?以前我们父辈做游蜂的时候,国内的珠宝行还没起步,与国际市场几乎没什么联系,所以我猜尽管出水了不少好货,但他妈肯定都被贱卖糟蹋了。现在这个市场,只要真有好货,绝对亏不了。只可惜咱们上一辈的游蜂人,竟然学人家下海经商,要么自己开珍珠养殖场,日子稍微好过一些之后,没人愿意冒那个风险了,真是太他娘的缺乏冒险精神了。”杜志发越说越激动。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4 01:42:00 +0800 CST  
“嘿,嘿,兄弟,别太激动。”我也喝完杯中酒,“你在说我们父亲这一辈,所以还是注意点语气,对长辈应该尊重些。我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思想,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处世原则。父母这一辈都是年轻时苦日子过怕了的,后来日子渐渐好过了,当然不愿再去冒那个险。你想想,游蜂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对他们而言,家里的老婆孩子怎么办?所以,你可以选择新的生活模式,但你不能说他们就是错了。”
杜志发晃晃脑袋,说:“得,得,听你的。从小到大都是我听你的,想不到出国几年回来,还是听你的。咳,这就是命啊!”
我笑了,但突然想起什么,便问:“按理说,你每天八千块的工资,这几年下来,怎么不也得能存个几百万下来了?干点什么不好,想做这买卖?”
被我这一问,杜志发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吱呜了两下然后说:“那边并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下水的活计,其实最忙的时候通常是每年的二月份,那是潜水采集白蝶贝的时期,也是我们珍珠潜水员赚钱最多的一段时期,过了那一阵子,也就只剩对养殖场日常的海底维护和检查,翻转翻转贝壳之类的事情,就没多少钱了。再加上我这人花钱不经大脑的,你看我这个。”说着,他伸出手腕露出一块手表,“知道多少钱吗?”
我摇摇头,他说:“四万澳元,二十万人民币。另外澳洲那地方,工资虽然比美国高,刷盘子的抵得上白领,但物价那也不是一般的贵,而是超级贵。宣哥你也知道,我这人爱玩,经常出去嗨,兜里的钞票跟进了点钞机似的,全都流出去了,为澳洲人民的娱乐事业、赌场事业、赛马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所以,这些年虽然相比国内,我好像是赚了不少,但其实没能存住,都花完了。”
我叹了口气,笑着说:“你也真够可以的,一个潜水员带块二十几万的手表,嘿嘿,无语。”
“哎,这你就不懂了。干咱们这行,手表最重要,手表对于潜水员而言,已经不是看时间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某种意义上是护身符。护身的东西,当然得买好些,保命啊!”
“我就不懂了,手表跟护身符有什么关系?”
杜志发指指我胸口,不以为然地说:“那你倒是给我解释解释,你挂的那颗龙牙,又能保着你什么?”
这下倒是让我没话讲了,他接着说:“根据我这些年的理解,但凡在水下能安然无恙的东西,甚至只有在水里才能体现价值的东西,龙牙、潜水表之类的,就可以作为潜水员的护身符。有些东西你不信不行,虽然说不清道理。你知道第一个发现‘老子之珠’的潜水员是怎么死的吗?”
“我听说‘老子之珠’是一个砗磲贝所产的,当时那个潜水员并不是专业的采珠人,所以他就直接伸手进去,谁知砗磲猛然便合上了贝壳,夹住了潜水员的手,他没法挣脱最后被活活淹死了。你也知道,砗磲那玩意儿,相当大,特别是能产出‘老子之珠’那样大个珍珠的砗磲,恐怕体量大得惊人,被它夹到,就跟在你手臂绑上两个石磨盘一样,鬼才挣脱得了呢。”
杜志发点点头,说:“是的,但这只是一部分,还有另一部分事情你不知道。跟这个潜水员同时在海底的,还有另外一人,当时他手上带了块表,不过那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潜水表,只是普通的有些防水功能。蹊跷的是,两人同时发现那个砗磲,但这人手表的表带突然松了,掉了下去,他就先去捡手表,另一人便上前伸手取珠,被砗磲夹住最后淹死了。而那个捡手表的,却最终得到了老子之珠。你说这怎么解释?巧合?天底下没有巧合,巧合只不过是人对于没法解释的事情,做出的自欺欺人的说法罢了。”
后来我们又谈了一会儿,最终确定了两件事:一是打定主意去做游蜂,二是回老家找《增删水经》。
《增删水经》是我们村里的宝书,向来概不外传,只能由村里的男丁掌握。如果有人要搬迁出村,到外地,那么必须先进“珠祠”,由简师公主持,对着祖师爷将写有必不外传等咒誓的符纸焚烧,然后在“徙谱”上按下手印才行。
村里像我这一辈的孩子,百分之百都晓得这本书,但是没一个会的,因为到我们父辈为止,就没有人再在全国各地搞游蜂的行当了。我印象中上小学之前还有人干这个,那之后就似乎未听说过,再往后就是随大溜地全去搞珍珠人工养殖,父母都是拼了命赚钱供小孩子读书,从小就是好好上学啊,以后考清华北大,没一个父母说长大后去游蜂,甚至连像我爸那样让我毕业后跟他一起开养殖场的都很少。龙牙绝迹了,这相水游蜂的本事也几乎快要失传了。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5 03:30:00 +0800 CST  
3、
其实想想,旧时候的那些传统手艺,现如今失传的多了去了,别的什么都不谈,单单是人死之后,做白事的那些规矩,有几个80往后的能说得清楚?我曾经想过,等到我死的那时候,还真不知道我的孩子怎么操办我的丧礼。到底是棺材抬出去时跨火盆,还是人从火葬场回来跨火盆?所以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可笑,父母们这一辈觉得是没出息的那些行当,在以后说不定却能赚大钱。就说这白事,你要是能精通从人亡、到火化、到下葬、到请道士和尚做法事等等这全程的事宜,未来说不定是抢手货。
另外,我们村里“珠祠”中供奉的祖师是谁?你们一定猜不到,是“二郎神”!
人人都晓得二郎爷爷的那条哮天犬,却不知道二郎神除了是战神,另外还是“水神”,古代很多关于二郎神的传说都与水有关,比如元代杂剧《灌口二郎斩健蛟》,今天江苏省灌南县的“二郎神庙”里,便建有“斩蛟台”,与此同时还有二郎神治理水灾的大量传说。
除了“司水”,二郎神还被不少其他行业所奉祀。比如古代蹴鞠(也就是足球),比赛前就敬二郎神,再如戏曲行业所奉祀的祖师——老郎神,据明代戏曲家汤显祖,以及清代戏曲家李渔所言,这位老郎神,便是二郎神。
另外,民间传言二郎神“凡人间生灵危难,呼其尊号必往救之”,所以凡是认为有邪灵作祟,或者需要保平安的地方,往往都会建二郎神庙,在宋朝时期尤为明显。北宋的都城东京,便建有“清源真君二郎神”庙宇;南宋时,在都城临安的繁华闹市区,也有两座二郎神庙。之所以宋朝时民间百姓对于二郎神如此信仰,与二郎神几次显灵不无关系,比如——“宋真宗朝,益州大乱,帝遣张乖崖入蜀治之。公诣祠下,求助于神。果克之,奏请于朝,追尊圣号曰清源妙道真君。”,也就是说连皇帝都给二郎神敕封,百姓自然更是信仰不已,以至宋朝的青楼都开始供奉二郎神。
后来有一次甚至还听人说,捞尸队也有人拜二郎神,我脑门子出了一层汗,心里想你捞尸队也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吧?但回头寻思,我们采珠的,在水下碰到尸体真是太家常便饭了,不少珠母贝甚至就是从水下尸体里给抠出来的,人家捞尸,我们捞珍珠,大差不差,都是靠水吃饭的。况且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也没必要看不起人家捞尸的,他们想拜就拜呗。
我的网名“二郎神犬马”就打这儿来。我是干游蜂这行的,当然天天拜二郎神,所以起网名时想了想,决定就用这个,以求平安。那些“水鬼河妖”、“江魂海怪”之属,遇着二郎爷爷,哪里还敢造次?但总归不能直接叫二郎神啊,那哪儿担得起?于是转念一想,既然我除了潜水外,最喜欢的就是犬和马,干脆就叫“二郎神犬马”吧!得,这就是我网名的来历。
要说村里相水的本事谁最厉害?那非简师公莫属。师公在我们村其实并不表示辈分,而是对掌管“珠祠”的人的称呼,当然也包含了极其尊重的成分在里面。
能被选为师公之人,不但德高望重,而且几乎必然,其采珠的本事也差不多是最厉害的。简师公出生于甲子年,即1924年,2002年我跟杜志发回老家时,他已经78岁。而他的爷爷,以前也是师公,并且当时可以算得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称“南珠王”。之所以得这么个名号,盖因当年慈禧的冬夏两顶朝冠上共计六百多颗珍珠,据说均是出自其手,另外还有一颗硕大的珍珠夜明珠,专门被慈禧用来挂在珍珠帐的正中,每晚便躺在那颗珍珠下的床榻就寝。简师公的这位南珠王爷爷,曾经是慈禧钦点的采珠人,专门负责采供用于慈禧生活装饰类的珍珠。此外还有几名采珠人,一个专负责用于食用的,因慈禧会定期服用珍珠粉;另一个虽然也负责生活类珍珠,但却仅限在东海海域。只有南珠王和他的一班徒弟,持珠牒,负责南珠及全国范围内的淡水珠。只要他们相中的水域,随时可以凭借珠牒(当时采珠行当内喜欢将珠牒称为龙票,因为珠牒的正面刻有一条五爪金龙,两只龙爪各抓着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通知当地县衙派人予以支持,甚至还能要求相中水域所属的水师进行配合,其能耐可想而知。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6 04:06:00 +0800 CST  
但随着慈禧的去世,采珠人的风光也渐渐不在,一是因为慈禧乃罕见的对于珍珠极其迷恋之人,据说是因为当年她曾经一度重症病危,后来得到一颗神奇的东珠,握在手中数日竟转危为安,自此对珍珠的迷恋无以复加;二是慈禧去世后没多久,清王朝便土崩瓦解,这些特权的东西,当然也没法再存在。
南珠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早年在安徽采珠时遇蛟,据说一船十七人,统统连尸骨都没寻着,二儿子继承了南珠王全部衣钵,后又传给了自己的儿子,也即南珠王的孙子——简师公。所以简师公所掌握的本事,除了村里公中的《增删水经》,还有很大一部分自家绝活,即《百珠通考》。此书乃南珠王晚年封水之后,根据自己生平绝学和祖上所传,整理记录而成。不过可惜的是,简师公的妻子死得早,走时两人膝下仅有一子,但后来十六七岁时在山里被毒蛇咬死了,而简师公其人极重感情,对于亡妻一直念念不忘,坚持终身未再续弦,孑然至今。
我办完辞职手续,便与杜志发一起买了上海飞北海的机票。不过在离开上海之前,还做了最后一件事,就是在杜志发的撺掇下,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块潜水表。可能大家还记得我前面曾经说过,那是一块“欧米茄.海马系列”的潜水表,因为海马系列的英文名,其实并不是海马这种动物,而是seamaster,大体意思就是“海洋大师”,乍一看之下就非常钟意,因为这个名字很对我的口味,所以尽管价格对于那时的我而言,是笔相当大的钱。但一是安慰自己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二来杜志发说的潜水表救命的故事,也即护身符因素,也对我产生了影响,所以最后一咬牙,一闭眼就买了。
等飞机到了北海,再坐车从福成回到村里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嗅着空气中家乡特有的味道,我们心里既兴奋,又有些紧张,各自回家跟亲人打过招呼后,便约定去了村口桥下的小酒馆吃饭。
刚点完菜,我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色,突然间想到一个问题,便问:“你说我们把酒菜带到简师公那里去,请他老人家喝酒,怎么样?”
杜志发愣住想了片刻,说:“这办法不错。我本来还想着今晚休整一下,明儿个去见师公呐。不过你这法子好,咱们今晚就去,省得心里老是不踏实。”
“但你想过没有,万一简师公不愿意把相水觅珠的本事传给咱们,怎么办?”我有些担忧地问。
“那还能怎么办?只有去找叔父辈的学水经呗。但百珠通考就没希望了。”杜志发叹了口气,摇摇头,“谁让咱哥俩苦命相连,老子都走得早。人家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我看没爸的孩子不如草。我命比你还苦,初中就没了爹,刚才在家里给我爸敬香的时候,看着香案上的黑白照片,感觉真是陌生。”
村里小店的生意不是很忙,菜一会儿就上来了,我们全部打包,然后提上一瓶上等的蛇酒,便朝珠祠走去。
说到这蛇酒,也是村里的传统。再好的酒,要是没有用好蛇来泡,在我们村是拿不出手的。当时的我,虽然还不会相水觅珠,但若论泡蛇酒,我可是高手。首先选材要好,因为并不是所有种类的蛇都值得泡,比如普通的赤练蛇、曲別蛇等,就不能拿来泡酒,泡了那就是糟蹋酒;泡酒最常见的是乌梢蛇,然后是各类毒蛇,竹叶青、过山风,等等;其次炮制方法要正确,在有些电影、电视里,抓到条蛇直接往酒坛子一扔就完事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要么等风干之后再泡,要么得先洗干净,以特殊手法将蛇腹腔内的异物排清后再泡;对于毒蛇,还得讲究泡制的时间,因为酒里是有蛇毒的,必须要等蛇毒失效之后,方可饮用,盲目地直接喝,那是自寻死路;最后,基酒要好,一般是烈性酒,酒精度数要高。
至于如何确定蛇毒已经在酒精中失效了,我有诀窍,但这篇帖子主要讲采珠的,这里就不细说了。所以其实泡蛇酒是相当大的一门学问,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懂之人随便乱泡乱喝,非常危险。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7 01:33:00 +0800 CST  
4、
上面简略提了一下蛇酒,倒不是我跑题,而是自古以来龙、珠不分家,有珠就有龙,有龙必有珠,珠宫指的就是龙宫。而蛇是小龙,蛇与龙的关系其实非常复杂。比如古代官服中的蟒袍,现在绝大部分人,肯定分不出来那衣服上画的究竟是蟒,还是龙。正因为蛇与龙的这种关系,所以我们珠村才有喝蛇酒的传统,是这么回事儿。而简师公的独子,就是在山上捕毒蛇时不小心被咬死的;简师公的大伯,就是在安徽境内的某处水域采珠时遇蛟,全船覆亡的。
远远看见珠祠除了正厅点着长明灯,其余只有侧殿的一间厢房亮着。本来掌管珠祠是不需要非得住里面的,但简师公孑然一身,居于自己家中反而更觉孤单,是以后来干脆就搬进了珠祠。
可能与大家想象中的不一样,简师公出生于1924甲子年,年轻时家境条件非常好,而他爷爷南珠王这人认定自己简家要成为珍珠世家,因此将简师公送到英国爱丁堡大学留学了七年,生物系和动物系,解放后回国。但归国后,没有到任何大学或者科研机构任职,而是回了老家,在爷爷南珠王的指点下,与自己的父亲一起采珠。那时候我们村与邻村因为田地水源等问题一直矛盾很大,常打架。有次简师公的父亲一人出去,经过邻村时就被人砍死了,南珠王得知消息后,登时气得中风,仇也没来得及报,不久便撒手人寰。那时简师公才二十六岁,新婚一年,儿子刚出生。再后来就是他妻子去世,简师公怀念亡妻深切,坚持不续弦,一人将儿子拉扯到十六七岁,谁知儿子却在山上被毒蛇咬死了。自那时起至今,一直孑然一身,实在是够孤苦的。命理学中有种格局叫做“天煞孤星命”,不知简师公这算不算。
我俩敲开房门,一个高瘦的老头子愣在那里,满头银发向后梳得丝毫不乱,嘴里叼着烟斗,穿着体面的西装,正是简师公。这副派头像极了做学问的老教授,毕竟自幼家境着实殷富,年轻时又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留学过七年,自然非一般乡野村夫可比。他显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访者何人,直到我笑呵呵地自我介绍一番,他才恍然大悟,头一句便问:“你爷爷给你求的龙牙,现在还戴着吗?”
杜志发将酒菜提到桌上,说:“师公,我们今天下午刚到的村子,这会儿在桥下饭店,带了点酒菜来看您。”
简师公清癯的脸上布满皱纹,抽着烟斗,说:“厨房那边的锅里正熬着蛇肉粥呢。”
我笑着说:“这不冲突,等我们吃完酒菜,最后再喝您的蛇肉粥,更舒服。”
简师公也笑了起来,说:“好,好,好。哎呀,难得年轻的后生还能来陪我老人家,那咱们就先喝酒,最后再吃蛇肉粥润润肠胃。”
简师公房间里没有通电,这是他老人家执意要求的,因为南珠王传下的规矩中有一条:采珠人常年在水下作业,身上湿气比之常人要大很多,所以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得多接触吸收火气,这样才能与体内的湿气相抗衡。
而电灯虽然明亮,但其实蕴含的真实火气还不如一根小小的蜡烛,所以简师公在天黑后,向来都是在屋内点上大红粗烛,要么便用油灯,另外室内常年焚香熏香,手里一根烟斗也是须臾离不得。
所以一个行当,只要历史足够悠久,里面的规矩禁忌便会很多,如果没有资深的行内人讲解,这些规矩听起来近乎胡扯,比方假如没有上面南珠王的解释,直接跟你说,入了游蜂这行,晚上不要用电灯,最好点蜡烛,另外还得常年焚香,你一定觉得扯淡。其实,古老行当中的规矩都是有其内在道理的,不懂的时候最好照做,傻大胆、啥都不信,最终吃亏的是你自个儿。
不过现在的人如果不用电,那实在太不方便,所以我们后来寻思,用电与点蜡烛、焚香等其实并不冲突,所以就使了个二者兼顾的法子:该用电时照用,但每晚酉时起,一定在香案上点六根大红粗烛,同时焚香,燃尽为止,而且烛台尽量不要用金属的,最好是瓷质。
简师公之所以执意不用电,可能是因为他这个年纪和成长环境的人,觉得既然必须要点蜡烛或是油灯,那还需要电灯干什么?再加上没有电的情况下,或许更能让他觉得处于年轻时的氛围,亦或让他想起当年与妻儿一起的情景,也未可知。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18 00:12:00 +0800 CST  
@菠萝君丶 时间:2015-07-20 13:31:00
二郎,没想到你除了犬马之外还知道珍珠啊,我在猫扑上看见你的帖子过来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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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故人,实在开心!你可是我在天涯最早认识的朋友啊!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0 13:50:00 +0800 CST  
5、
我听了之后,皱着眉头问到:“殷芒贝是什么?如果没有人将其扔进井里,它又怎么可能自己迁居其中呢?”
简师公说:“你以为咱们普通的白蝶贝能够孕育出夜明珠吗?所谓‘异贝出异珠’,每一种珠母贝只能孕育出一种珍珠,就好比牛只能出牛黄,驴只能出驴宝,你什么时候听说过驴肚子里能出牛黄的?不同的珠母贝,产出的珍珠是断然不同的。‘马氏珠母贝’与‘白蝶贝’等属于一类,产出的珍珠基本相同,但是美乐螺呢?美乐螺所产的珍珠叫做美乐珠,美乐珠与常见珍珠的质地便完全不同了。与之同样的道理,夜明珠也不可能是普通珠母贝所产,产夜明珠的珠母贝叫做殷芒贝。我听有些人,说夜明珠并非珍珠,而是某种石头,简直贻笑大方,咱们中国自古以来所说的夜明珠,一定指珍珠,绝对不是石头。这东西,古人能弄错?南珠王敢拿颗石头说成是夜明珠,去骗慈禧?只怕即便那石头真能夜里发光,老佛爷也得把南珠王抓起来给砍了。”
说到这里,师公抽了几口烟。南珠王是他的爷爷,但因名气太大,所以简家人便不以寻常百姓家的辈分称呼,不喊父亲、爷爷等,而是直接叫南珠王,外人猛听起来还以为谈的是别人一样。
休息了片刻,简师公继续说:“殷芒贝很邪门的,不能出水,只要出水一次,就不会再产珠。它向来在地下水系中生活,而天然形成的井都是与地下水系相通的,如果我们把目光聚焦在地下,就会发现,整个地下水系的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地表的这些江河湖泊。殷芒贝有个特性,会自行寻找夜寒之处而迁徙。但整个地下水系很封闭,所以只要某处地表能够天然成井,将夜寒月华透进地底来,殷芒贝就会缓慢却自动地向那里迁居。”
杜志发若有所思,然后问到:“那天然井,也就是增删水经里说的‘聚月龙井’,到哪里找呢?”
“别着急,‘采珠注疏’之后,便是‘相水诀’,有一首诗单表这聚月龙井——群山单臂柔,一水过阳轴,穹庐拱顶处,龙井月华收。这四句二十个字,便是聚月龙井需要符合的条件。也就是说,首先得找天然井,然后找到的井还得符合这首诗所描述的特征,才能称为聚月龙井,里面才有可能会有殷芒贝,而能否孕出夜明珠,还得另说。”
我吐吐舌头,喃喃自语:“这要采到一颗夜明珠,该得有多难呐!”然后问到:“可这还是没有说明白,具体哪些地方的哪些位置存在聚月龙井啊。”
简师公转头盯着我:“所以刚才我说,《增删水经》写的只是成珠因由,而非异珠所在。你得根据书里写的这些个地理条件,走南闯北,到各地去相水勘探。”
杜志发面露难色,吱呜着说:“我滴个乖乖,要是按这个来找,岂不是跑断腿也未必能寻着一处?”
简师公稍稍显出些得意之色,说:“谁说的?咱们祖辈的游蜂,那还不都是凭这一部《增删水经》闯的天下?虽然三年未必能开张,有时五六年也未必能寻着一处,但只要开张一次,那最起码能吃个好几年的。只是往往有命赚,没命花罢了。”屋内昏暗的烛光,伴着师公说到最后时由得意转为悲叹的声音,让人感到有些压抑。
“好了,我接着说第三件事,也就是南珠王传下来的那部《百珠通考》。《增删水经》讲的是成珠因由,以及异珠出处的地理水文条件和特征,可以说是采珠的总纲。而《百珠通考》就是南珠王根据先人以及自己一生纵横四海,在各处相水觅珠的经历所记录下来的,即你们一直在问的,异珠出处的具体地理位置。”
杜志发两眼闪出精光,问到:“是不是记录了,比如在某省某县某个位置的哪处水域,曾经采到过哪种异珠?”
我插话道:“哪有这种好事,你想得美吧。”
谁知简师公一挺胸,说:“志发说得对,甚至比这个还要详细,连该水域的水文特征,注意事项,所需工具,某年某月某时采某珠出水,都精确记录了。”
杜志发不禁笑了起来,说:“那岂不是只要照着百珠通考就能按图索骥,像查字典一样,想采何珠采何珠了?”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0 15:53:00 +0800 CST  
我不屑地撇撇嘴,简师公摆手道:“这回可就不完全对了。你想想,珍珠的形成可是需要时间的,普通人工珍珠尚需几年时间,天然形成的异珠,又需要多久?比如某处一百年前被南珠王采过一颗赤丹珠,现在一百年后,你再去同一地点寻觅,虽然珠母贝一定还在,但它是否又再次孕出新珠了呢?新珠长到多大了呢?难说。这是其一,其二,《百珠通考》只是记录了简家先人和南珠王采过珠的地方,中国的地方大了去了,有多少地方是咱没走过的?除了中国呢?世界其他地方呢?太多了。所以《百珠通考》中已经记录过的地方,你们确实值得查看,但据我估计,大部分地方的新珠应该尚未成熟,所以你们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得自己开拓新水域,并且详细记录成文,不断完善《百珠通考》,一代代传下去,最终,后人凭借我们几代人努力记录形成的《百珠通考》,就可以真正实现杜志发刚才说的,按图索骥,直接翻书寻找,就行了。”
“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师公您刚才说,同一地点的珠母贝肯定在,只是新珠长到多大就不一定了呢?”我不解地问到。
简师公起身换了盘熏香,又把有些凉了的饭菜重新拿到锅里去蒸,然后坐下来说:“你这个问题,就是我最后要讲的第四点。祖辈的采珠人很聪明,干这行时间久了之后,就在想,能不能像种果树那样,在某处种棵树,然后每年或者每几年等果子成熟后,就来采摘一次。这样岂不是比每年都在盲目地到处寻找新果树省力得多?但是珠母贝与果树不同,果子摘了还能长,但一个珠母贝中的珍珠采了,就未必还会再产了。不过到了宋代,这一设想成为了可能,因为那时候发明了人工孕育珍珠的方法,老祖宗最初的想法是,将采过珠的珠母贝,重新在贝壳软体的外套膜里植入珠囊,然后全部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地方,这样,若干年后就可以来再次采摘了。这便是今天人工养殖珍珠的雏形。这种方法,对于普通珍珠是确实可行的,但对异珠不行。异珠需要极其严格的地理、水文和气候条件,它在哪里产珠的,你若将它移动了地方,即便重新植入珠囊,也可能不会再孕珠。这就是南珠王决定从他这辈开始要记《百珠通考》的原因——发现异贝后并不将其移动,只是记录好它所在的地方,以及采珠的时间,然后植入珠囊,并用特制的网兜,在水底原地,将珠母贝宽松地罩住,等于给它用网兜盖了个牢房。接下来的事情,便是以充足的时间进行等待。只要《百珠通考》记录的异珠出处足够多,也即越多代的人参与积累得越多,那么某一处异珠形成所需的时间哪怕再长,也等得起。因为此处没到时间,总有另一处是到了时间可以去采的,甚至一辈子只采一个地方的一颗异珠,都已经足够。所以,南珠王的这个想法,对后世采珠人来说,意义极大,这也是虽然我简家无后,但我一定要想办法将《百珠通考》传下去的原因,一定要通过一辈辈一代代人的积累,才能最终大成!”
我情不自禁地说:“南珠王确实厉害,眼光当真极其长远。不光想着自己眼前怎么采珠,甚至还为后世采珠人在谋划,寻思不能自己这辈采光了珠,断了子孙后代的活路。这等胸怀,恐怕少有人及。”
简师公点点头,说:“所以,你们要学《百珠通考》的头一件事,就是给我牢记两点:一、采一珠植一囊。光采不植,无异于杀鸡取卵,只有重新植入了珠囊,才能让贝螺再生珠,也就等于让鸡再下蛋,虽然新蛋可能得百十年后才能成形到位;二、只采珠不伤贝。奇贝异螺乃是采珠人的衣食父母,伤了贝螺,就等于自断活路,万不可做杀鸡取卵、毁贝采珠之事。”
我俩点点头,均说:“师公,我们记住了。”
过了一会儿,我问到:“这第一条我倒是能理解,但第二条‘毁贝采珠’是什么意思呢?”
“毁贝有两层意思,第一便是采珠时不小心伤着贝螺了,比如你采珠时被巨大的砗磲贝夹住,怎么办?同伙为了救你,只能毁贝,所以要极其谨慎,尽量避免这类低级错误发生;第二,有时候‘奇贝异螺’本身的价值,可是能超过其所孕异珠的,那么就会有目光短浅之人,来打贝螺本身的主意了——直接将贝螺捞走卖钱。但他们却没有想过,这些贝螺本身确实比其所孕的异珠更值钱,可异珠是能够一代一代再生的,一颗异珠顶不上贝螺的价,五颗还顶不上吗?他们不愿意等,只求眼前利,将奇贝异螺捞走,直接就断了咱们采珠人的活路,此亦谓毁贝。”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1 20:53:00 +0800 CST  
6、
杜志发抢嘴说:“这个我知道,在澳洲时曾听人说过什么‘大灾星’,是一种特别稀有的贝壳,通体黑咖啡色,水灵像琉璃,内里橘黄色。据说但凡拥有这种贝壳的人,都会有厄运。先是一个印尼人拥有了大灾星,接着他的公司便在一次骚乱事件中被摧毁了;然后一个叫布鲁诺的人拥有了大灾星,结果山洪爆发,埋掉了他的房子和所收藏的贝壳,他从淤泥中挖出大灾星,吓得卖给了一个日本人;日本人买走大灾星后,不久便发生了神户大地震,这个日本人的全家都遇难,大灾星也不知所踪。全世界一共发现七枚大灾星,‘法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与‘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各一枚,第三枚被人捞上来后船上发生了枪战,又被扔回大海,其余四枚现时下落不明。”
我听后惊得张大了嘴巴,可是简师公竟无动于衷,淡淡地说:“这不算什么,比这诡异的贝螺还多得很,只是你们从没有见识过罢了。构成世界的基础是天文和地理,好比两种坐标,当这两种坐标产生交集时,即在符合特定的天文地理条件之处,便会有异贝迁居,孕产异珠,故异珠乃是自然精华的凝结。如果世界是一张渔网,那么天文与地理就是构成渔网的纵横两种绳子,而异贝则是渔网中纵横交界处的一个个结头。将此处的异贝捞去,等于结头处破了个洞,虽然洞很小,但对整张渔网而言影响很大,正如蝴蝶效应,中国的蝴蝶扇几下翅膀,可引发美国的一场龙卷风。捞的异贝越多,相当于洞也越多越大,最后甚至不能再捕鱼。由此产生种种怪异之事,便不难理解了。”
杜志发说:“我还有一件事想问,一般产珍珠的贝壳都是双壳扇贝类的,刚才简师公您一直说奇贝异螺,那么螺也能产珍珠吗?”
“螺当然可以产珠,比如先前我提及的美乐珠就是海螺所产,孔克珠也是。而且凡是螺产出的珍珠,往往颜色都很怪,紫色的、红色的、斑点的,不一而足。”说完,简师公便起身朝隔壁走,要端重新热好的菜,我跟杜志发两人连忙抢着过去。
端来热菜,重新满上三盅酒,简师公举杯说:“我该说的都说完了,剩下的事情便交由你们自己考虑。今晚剩下的时间,我们只吃菜喝酒,不谈珠事。”
当晚老少共聚,着实喝了生平最快意的一顿酒,特别是最后简师公的蛇肉粥,真乃酒后调理肠胃的极品——熬粥所用的蛇,是一种黑鳞白丝的锦蛇,剥皮去甲之后,一片片割下的蛇肉晶莹剔透,先用大火沸油过一遍,然后倒入粥中小火慢煨,剔下的蛇骨架与萝卜一起烧汤,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美味。一碗蛇粥下肚,几口蛇汤入喉,初时已经晕乎乎的脑袋便逐渐清醒,酒气仿佛从身上各处毛孔溜了出去。
回家的路上,我俩不禁感叹,简师公这人真是不世出的奇才,古今中外没有他不晓得的事,一人通晓三门外语,却偏偏回国后没有进任何高校或科研机构,而是听从其祖父南珠王的安排,回到珠村,安心做采珠人。在他身上,你既可见识精英学者的风范,却更能领略中华古典文化的精髓,真真东西方文明汇聚一身。
我和杜志发各回各家,一夜酣睡,自不必提。
第二天两人碰头,一起来到海边。踩在熟悉柔软的沙滩上,享受着日光的温暖和海风特有的沧桑,远处,几只飞鸟的黑影划过天际白云,我问:“师公让我们考虑三天,然后再作答复。”
没等我说完,杜志发便抢道:“这还用考虑吗?咱们就是在珠村长大,危不危险的从小听到大,九死一生谁心里都有数。但有句话说得好——富贵险中求。你肯定不愿意继续待在水产公司,那点钱能养活你妈和妹妹吗?我嘛,什么本事没有,除了厮混瞎玩,只会采珠潜水,但在国外就好比坐牢,因为融入不了,回国你说我有的选择吗?”
我点上一根烟,看着湛蓝无垠的大海,说真的,我没有杜志发那么肯定,我想得比较多,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我母亲恐怕承受不了,妹妹没人照顾,那可怎么办?
见我沉默不语,杜志发叹了口气,蹲下来,抓起一把沙子,而后随风慢慢扬起,说:“宣哥,人好比沙子,稍微有些风,就能把他吹散,就像是我们的父亲;沙子一散,里面的沙蟹就无处可藏,没人照顾,就像是我们。”说着,用手指向远处的一块礁石,“但是你看那块石头,藏在它下面的螃蟹,就安全很多,因为礁石不会被吹走,也没人能将它搬开。所以,你如果真的是为母亲、妹妹考虑,你就得让自己成为那块礁石,而不是脚下的这些沙子,只有那样,才是真的照顾她们。”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3 01:29:00 +0800 CST  
我转头朝他笑笑,说:“你小子现在不得了啊,出国几年后,能说出这么有深度的话,哈哈。”
杜志发讪讪笑了几下,耸耸肩,说:“事实如此,只有变强,才能照顾家人。但变强是有代价的,想变强,就得担风险,不管干哪行,这个道理都是一样的。”顿了片刻,然后又接着说:“宣哥,你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要头脑有头脑,可为什么女朋友毕业一个月就把你甩了?不就是没钱吗?不就是没能在她的城市工作、买房、买车吗?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不够强!倒不是说咱非娶她不可,那种薄情寡义之人不要倒反而是件好事,只是我尼玛,替你不服气啊!”
海浪拍打着那块礁岩,溅出白色的浪花,我盯着看了许久,最终定下决心,踩灭烟头,说:“干!”
杜志发搂住我的肩膀,笑着说:“哈哈,好!走,喝两杯去。”
“大上午的喝什么酒啊?”
“当然是尼玛朗姆酒了。”
我哭笑不得,说:“我不是问你喝什么酒,我是说上午喝什么酒?”
“我不说了吗?朗姆酒,我带了几瓶回来了。”
我盯着杜志发看了片刻,捶了他一拳:“你小子,在这儿跟我故意扯是吧?”
杜志发哈哈大笑起来,说:“开玩笑,开玩笑。我这是看你最终决定了,高兴的。”
两人开始往回走,我问到:“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喝朗姆酒的?”
“去澳洲之后喽。你也知道的,凡是潜水员,或者是水手,只要是与水打交道很密切的,都得喝酒。这不是喜欢或者不喜欢的问题,而是必须喝,因为体内湿寒气太重,喝酒才能驱寒去湿。咱们珠村的人不就一直喝蛇酒么?只不过到了澳洲后,没得蛇酒喝,就跟着那边的潜水员、海员之类的喝朗姆酒,最开始也不习惯,久而久之不但习惯了,还上了瘾。”杜志发说着,瞧向我,“宣哥,我看你喝朗姆酒也挺习惯的嘛。”
我嘴角笑笑,说:“一个人在上海时,遇上那些事,痛苦得很,就去酒吧喝酒。也说不清为什么,偏好朗姆,其他的洋酒都不感兴趣。也许世界上,大凡与水打交道的人,有些喜好都是天生,并且有通感吧。”
边聊边走到了村里的主干道,一辆保时捷从对面缓缓开了过来。杜志发问到:“这是谁家买的车?看来现在村里人混得还可以嘛。”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哪家的。”
正说着,那车却在我们两人旁边停住,车窗降下,一个二十多岁,面容姣美的年轻姑娘,戴着墨镜,问到:“请问简师公家怎么走?”
我觉得有点奇怪,便问到:“你找师公作甚么?”
那姑娘有点不悦,说:“私事。你们查户口的吗?”
杜志发大大咧咧地说:“我们是简师公的徒弟,你找他老人家,我们当然要问清楚。”
被杜志发这么一说,那姑娘直接扭头,开车朝前去了。
看着车的背影,杜志发骂道:“尼玛,开辆好车了不起啊,拽得跟二百五一样。老子的手表还二十万呢!”
我笑笑,说:“算了,走吧。”
虽然已经打定主意,但既然简师公说了让考虑三天,那也不好提前就去。于是我白天就陪陪母亲,又到高中找老师了解了些妹妹学习的情况,然后干些家务,毕竟好久都没回过家,而且说不定很快就又要离开了。
杜志发家里就老妈一个人,他爸去世得早,但是老妈一直没改嫁,因为娘家人家境殷实,条件很不错,所以用不着她干活,年纪稍老些后,便是整天打麻将,也无所谓儿子照顾或者陪伴,活得挺潇洒。所以杜志发这小子,要么去网吧上网,要么就是找地方打台球。那时候网吧才出现不久,最火的网游是传奇,晚上我去网吧找他时,他得意洋洋地向我炫耀:“宣哥,看我这把裁决牛逼吧?”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4 03:32:00 +0800 CST  
7、
我有些奇怪,说:“你才回国没几天,澳洲应该没法玩传奇吧?你都能打到裁决了?”
杜志发说:“买的啊!我回国才知道有这游戏,但人得紧跟潮流不是?不过我又没时间升级、打装备,而且这个时代讲究效率、讲究市场,所以就直接买号、买装备,我花钱人家出力,fair enough!”
“少跟我拽英文啊!多少钱买的?”
“不贵,2500。”
我被他惊住了,要知道那时候才是2002年,2500块买个游戏账号简直不可想象,我一把将他拉起来,说:“怪不到你他妈在澳洲工资那么高,还存不下钱。2500块钱就买这个,你傻子吧?我告诉你,这账号加装备,最多300,你花两千五,我看你是二百五还差不多。”
杜志发被我说得有些不自在,狡辩道:“人嘛,不要那么看重钱,钱赚了就是留着花的。算了,算了,不玩了,咱吃饭去。”
就这么过了三天,第四天一大早,我便去喊杜志发,毕竟拜师学艺,得有诚意,拖到个十点多再去,太不像话。两人吃完鱼汤面加煎鸡蛋,一看时间八点半,寻思师公应该已经起来吃过早饭了,时间刚刚好。于是提上前几天已经准备妥当的物事:一副白水牛角、一坛上好的三蛇酒、一只银翅大法螺、一具砗磲贝、一颗珍珠。
这些是我们珠村拜师五件套,自古而然、流传至今:其中三蛇酒是指用“金环蛇、银环蛇、竹叶青”三种蛇泡制的蛇酒;水牛角则必须要用稀少的白水牛的角,而不能是常见的黑水牛;银翅大法螺和砗磲贝则是传统法器,珍珠自是越大越好,越名贵越好,很多师父会对珍珠有具体要求,否则不收。(过去有些年景,这些东西不易置备齐全,但师又不能不拜,所以也有用黑水牛角、寻常三蛇酒、普通法螺、大珠母贝、小珍珠等来代替,只不过那样太寒掺,不到万不得已,不管师徒,都不愿用替代品。)
拜师时,砗磲贝放在桌上正中,贝口张开朝南;一粒珍珠置于砗磲里;油润精光的白水牛角,架在砗磲两侧,一边一个;三蛇酒正前摆放,点敬三炷降真香,主持者一番仪式及唱词,最后结束时,师父接受徒弟献上的银翅法螺,朝大海方向,长吹法螺三响。
来到珠祠,远远看到门空地上前停着一辆汽车,杜志发眼尖,喊道:“哎?这不是上次那拽妹开的保时捷吗?”
我走近了些,细细看去,发现还真像是那辆车:“难不成那姑娘今天又来了?”
两人心里奇着怪,走到简师公住的厢房,敲门进去,发现一个女子正站在后窗前,透过玻璃看着外面,听见有人推门而入,不由回头看了过来,只见她高挑个、瓜子脸、柳叶眉,清新过耳顺发,正是前几天的那个姑娘。
看到我们两人,她也是略微吃了一惊,杜志发向前走了几步,说:“拽妹,你一大早的在这里干嘛?”
“简师公约我来的,你管得着吗?”
杜志发不相信:“师公约你来干嘛?今天我们可有正经事要办。”
那女子转过头去,不再理会。
这时,简师公从外面进了屋来,看见我们两人手里拎着的东西,面带微笑着说:“来了。”然后朝藤椅走去坐下,“考虑好了吗?”
我看了看那姑娘,怕有外人在,说了不好,谁知简师公却说:“没事,她不是外人,是我喊过来的。”于是我郑重地说:“师公,我和杜志发确实想清楚了,决定向您老人家拜师学艺,从此走千山过万水、游五湖闯四海,相水觅珠,以期完成《百珠通考》大业,将这门本事给传下去。”
简师公若有所思,片刻后说:“这事儿,你们和家里商量过了吗?”
我看看杜志发,这回他抢着说:“师公,虽然我没告诉我妈,但您也知道,她就知道整天打牌,别的啥事不管,我去澳洲这些年,她也没担心过,要有什么事跟她商量,她反而不耐烦呢,老说我这么大了,凡事该自己拿主意。所以这事嘛,是我自己的选择,跟她说了也是白说。”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5 04:40:00 +0800 CST  
@hhshzn 时间:2015-07-25 21:15:00
为什么每次我都得把浏览器转为极速模式,然后才能看到最后一页呢?要不然点最后一页就是过不去,停留在倒数第二页,好几次了。楼主知道怎么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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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以前听到别的作者曾经有过这种问题,但是我自己没遇到过,可能天涯的程序有时与某些浏览器的版本有冲突吧。解决了就好。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5 22:00:00 +0800 CST  
简师公点点头,然后看向我。我稍微有点紧张,因为杜志发说的是实情,这事即便跟他妈说了,他妈也绝对不会反对,是真不管。但我妈不同,自从父亲半年前去世,她悲恸过度,基本在家里休息,关于干游蜂,相水觅珠这事,她估计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来之前我没料到师公会问这个,但又不想撒谎,情急之下,便说:“师公,我今年二十二岁,按您的说法,已经是能顶天立地的汉子了。说实话,这事我没跟母亲说,因为如果讲了,她一定不会同意,但作为长子,我得挑起养家的担子,另外相水觅珠的本事,如果没人传承,就此绝迹,所有人都一窝蜂地随大溜,去搞别的,我感到很痛心。每个人该做什么,是命中注定的,我作为珠村现在唯一还拥有并且佩带龙牙的人,相水觅珠游蜂路、百珠通考大业成,是我命中注定要做的事。人是要赚钱,但不能到最后只是赚到钱;人是要生活,但不能一辈子都是混吃等死。寻找自己命中注定的那条路,乐在其中、尽力走好、哪怕艰辛,能够照顾好家人,并且有尊严的活着,这就是我想做的。所以,我暂时不会跟母亲讲,正如孝子报喜不报忧,以后她会明白的。”
简师公脸色凝重,眼神中射出奇异的光芒,那个姑娘在旁边也似乎感到有些不可思议,随后又现出笑容,半晌,简师公笑了起来,说:“好,好。现在的年轻人追求独立,正如我们那时追求婚姻自主。既然你们慎重决定了,而且我也同意将《增删水经》、《百珠通考》,以及简家相水的本事传给你们,那么就请文娟来做个见证吧。”
杜志发觉得奇怪,问到:“文娟?谁是文娟?”
简师公指指那姑娘,说:“她叫郭文娟,是我以前在爱丁堡留学时的老同学的孙女。她爷爷那时毕业后,没有跟我一起回国,而是去了美国马里兰大学动物系教书,专门研究水生生物。”
杜志发斜着眉毛说:“她是ABC?”(注:即America Born Chinese的简称,意思是在美国出生的华人。)
那姑娘往前走了几步,笑着说:“我是ABC,不过我的中国话可一点不比你差。而且我不但会普通话,还会粤语,闽南语。”我觉得有点意思,问:“郭小姐,那你这次到中国来做什么?”
简师公说:“她父亲是做木材和香料生意的,在咱们广西这边,以及印度、西澳等地都有分公司,不过文娟对水生生物的兴趣倒比对木料、香料大很多,看来是隔代遗传。这次来中国,一是替她爷爷来看看我,二是顺便有些问题来找我问问。”
杜志发来了兴趣,说:“你家在西澳也有公司?真该早点认识你,我刚从澳洲回国。只不过你这名儿,文娟,也有点太土了,你在美国不叫这个吧?”郭文娟淡淡地说:“那就喊我Maggie好了,文娟是我自己起的中文名。”
我对于她中文如此地道颇感兴趣,问:“你是第一次来中国吗?”郭文娟说:“我来中国太多次了,多得几乎比对美国还要了解。我三岁时,父亲来华考察,那时就把我带在身边。后来在中国正式有了分公司后,他每次来,几乎都得带上我,中国就没有我没去过的省份。只不过以前不知道简师公罢了,要早知道,我早来了。”
简师公站了起来,说:“好了,你们几个年轻人也都有些熟悉了,咱们去正殿吧,文娟就当主持。”
“师公,我不会主持这个拜师礼啊。”
“无妨,该说的话由我来说,你只要当个见证,最后从他们手里接过银翅法螺,再转交到我手里就行了。”简师公稍微停顿了片刻,“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中间人见证一定要有,不能缺了这环。”
来到珠祠正殿,二郎神的神像,威凛高大,雄据俯视众人,我和杜志发按规矩搬来七圣桌,两把三山椅,然后将诸般物事在七圣桌上摆放妥当,最后点一座斗香,便请主持和师父入座。
郭文娟没见过这种场面,似乎有些拘谨,简师公神情肃然、双眉凝重。整个拜师仪式分为——请神、装珠、祝誓禁忌、三礼九叩、水合符箓点红、法螺定波、送神,配有完整的一套问答词,本来应由中间人主持,但因为郭文娟不太懂流程,因此整个仪式由简师公自己担纲,谁来主持倒无伤大雅,重要的是中间人能起见证作用便行。
有些朋友可能会说,不就拜个师嘛,少个见证人能怎么地?但我前面说过,凡是有历史的行当,必定自有一套完整的规矩禁忌,外人看起来可能觉得不以为然,那是不知道其内里蕴含的道理,随便坏规矩,可能会闯大祸的。尤其是对于采珠这种高风险的行当,只要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没有谁敢不遵守的。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6 02:10:00 +0800 CST  
@wangzai84 时间:2015-07-26 16:20:00
二郎的故事真是精彩绝伦,每部作品都是精品,也必将成为未来的经典。我一直对韩卢宋鹊突兀的结尾耿耿于怀啊,总觉得意犹未尽,还有很多故事可讲,好遗憾啊。不过花石纲和这篇采珠勿惊龙,已经令我忘记韩卢宋鹊的遗憾啦,对二郎的才华愈加的佩服!斗胆猜测下,或许哪天能在影视作品里能看到韩卢宋鹊的续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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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老朋友的支持了,你的ID我记得很清楚、很熟悉。很感谢你一直在关注我的这些帖子,我会尽力写精彩,来回报大家。握手。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6 16:53:00 +0800 CST  
@十亩桑闲 时间:2015-07-26 21:03:00
楼主,继续加油哈,我来顶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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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多谢。当时把两个群都解散了,实在不好意思,记得那时还请你当管理员的。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6 21:46:00 +0800 CST  
8、
诸事毕,简师公扶起我和杜志发,说:“从此刻起,你们俩便是我南珠一派的传人,但无需再以简氏为号,毕竟到我这里为止,简家已无后人。”说到这里,微微叹了口气,“我想过了,既然不断完善《百珠通考》,并将其传承下去,是我们这一支最重要的任务,而且源头始于南珠王,所以日后若要提及,自称南珠一派即可。”
我答道:“师公放心,我们记住了。”
简师公点点头,长舒了一口气,说:“好了,杨宣跟我过来,杜志发与文娟先去厢房歇会儿吧。”
等到他们两人出了正殿,简师公便引我来到珠祠最里进的一排房屋,推开当中一扇门,似是居士房模样,西面是一座博古架,与后面的墙壁连为一体。简师公关上房门,在架子左下方的几层来回拨弄了数次,整个博古架连同后墙便一起朝右划去,露出里面藏着的暗格。
师公从里面取出两本书,均用黄纸包着封面,转身沉默片刻后,郑重地递到我手中,说:“薄一些的这本是《增删水经》,但与村里流传的版本颇有不同,乃是初刻本,也是最全的一版;另一本便是《百珠通考》,因为这是个浩如烟海的任务,故而历南珠王、我父亲、我三代人,至今还一直是在完善中,不知传到哪代才能大成,所以没有刻本,世上只有唯一的这本手绘版。现在都交给你了……”
我接过书,只觉双手有些颤抖,有那么片刻感觉眼前这一切似在梦中,极不真实。许久,我才缓过神,说:“简师公,我们一定不辜负您。只是这些为什么单交给我,杜志发那边呢?”
简师公背着手慢慢踱了几步,说:“志发人不错,但做事不稳,思虑欠周详,缺耐性。我担心交给他的话,有时候这小子会生了惰性,躺在这书上啃老本,而非致力于开拓新水域。要知道,采珠这行远远未到收获的季节,还有很长的播种路要走。所以,《增删水经》,你学了之后可以全盘教给他,但是《百珠通考》上的内容,只能你一个人知道。”
我有些顾虑:“不过如果确实需要去其中记录的某处水域时,我不能不让他一起去啊,毕竟我没法单枪匹马,得要他做帮手。”
简师公摆摆手,说:“该去的地方你照带他去,毕竟志发也是我收的徒弟,我的意思是,不可将《百珠通考》上的全部内容,完整的交给他。”
我还是隐隐觉得不妥,简师公觉察到后,接着说:“杨宣啊,其实这很正常。手艺人尚有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规矩,至于那些江湖门派,更是最核心的东西,只有历代掌门才能知晓,绝无可能让每个弟子全都掌握,否则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最后必定分崩离析。我们采珠人虽不是江湖门派,但这个道理是相通的。”说着,紧紧盯住我的眼睛,“这点你必须答应我,至于志发那边,一会儿出去之后,我自会跟他讲明白。”
我点点头,说:“我记住了。但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会扔下志发不管。”
简师公扶住我的肩膀,眼神中闪着亮光,说:“希望我没有看错人。最后叮嘱一句,凡人皆有一死,特别是对我们采珠人而言,更是如此,所以《百珠通考》的传承问题,要早考虑,避免出现掌门一死,绝技失传的情况。”停顿了一小会儿,“祖师爷会保佑你的!”
我捧着书,在封面上轻轻摩挲着,想了想,说:“简师公,这两本书我想继续放在您这里。”
“为什么?”
我朝这间修室四周看了看,说:“这两本书可说是我们采珠一道的至宝,您这间屋子有暗格,平日来珠祠的人也不很多,放在此处安全保险;而如果我带回去,不管是家里还是别的地方,始终没有周全之处。”
简师公思虑一番,点点头说:“那好吧。”说着掏出一把钥匙,递到我手里,“这是这间修室的钥匙,我另外还有一把。”然后扭头看着博古架那面墙,“至于此处暗格,你已经知道了。最下面三层,每层左侧最里处都有一个按钮,从上往下开始,不碰代表阳,按一下代表阴,可以用周易八卦为密码,现在我设的是‘坎’,你试试。”
我走上前去,嘴里念着:“坎为水,坎中满,一阴按一次,中阳不按,三阴按一次。”手里同时拨弄完后,向右轻轻一推,果然,博古架连同后面的墙壁,便一起滑开。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7 01:09:00 +0800 CST  
简师公微笑着说:“另外还可以设为不碰代表阴,按一下代表阳,那就与刚才完全相反了。设这个密码,倒不是为了防盗,因为如果有人已经知道了此处暗格,即便不晓得密码,只要用机械来把墙给硬拆了就行。主要是为了防止外人不小心碰到机关,无意撞见,因此设三个合八卦。”
我佩服不已,同时将手里的宝贝小心翼翼,重又放了进去,然后合上墙隔。简师公接着说:“以后呢,你要研究或者要完善两本书时,就到这间屋子来,一定要确保打开暗格时没有旁人。”
我点点头,说:“我记住了。师公,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这间修室没有窗户。”简师公转头回望了一遍,然后说:“好了,我们出去吧。杜志发和郭文娟还等着呢。”
回到厢房,简师公说:“文娟,你和杨宣先到珠祠里转转吧,我有几句话要跟志发讲。今天招待不周,实在是辛苦你了。”
郭文娟笑着说:“没事的,拜师收徒,有些东西要交待好,这是自然的。”说完,便朝外走去。我心里知道简师公将杜志发留下要交待什么,心里觉得有些愧疚,便赶紧跟着郭文娟走出厢房。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珠祠的院落中,几棵香柏老枫显得古意盎然。我这人不太喜欢没事跟女生搭讪,所以自顾自地欣赏着这些古树,觉得意境颇佳,不由掏出香烟抽了起来。
“这么美的地方,抽烟不煞风景么?”没想到郭文娟首先说起话来。
我有些惊讶地转过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笑着说:“就是因为这里很漂亮,我才忍不住抽烟。”郭文娟款款走了过来,我又问到:“你一个人到中国来的吗?”
“这里有我爸的分公司,但爸妈都在美国。我只不过是来看看,公司业务我不具体负责的。从我三岁第一次来,到今天二十多年,只要我在中国,就只是由着自己的兴趣到处瞎玩,在公司也就跟跟业务,熟悉流程,反正我以后也不想接管木材和香料生意。”
“木材生意我倒是知道,香料主要做什么?”
郭文娟抬起胳膊,露出腕上的手串,说:“比如这串老山檀,就属于香料啊,又比如海南的紫藤香。中国自古不是有四大名香的说法吗?——檀香、沉香、麝香、龙涎香,这些都是香料。除此以外,我们还做食用香精,另外在法国也有香水厂。在你们广西这边,主要是做木料;西澳那边以做檀香木为主,其他木材为辅。”
我微微点点头,说:“你还真是挺专业呐。”
郭文娟俏皮地眨眨眼,说:“木材也好,香料也罢,只不过是因为家里做这行,我才了解而已。但我真正喜欢的是水生生物,水里的一切,都令我着迷。”
“隔代遗传。”
“你说什么?”
“简师公说你爷爷和他是爱丁堡大学的同学,你爷爷不是后来去了马里兰大学,专攻水生生物领域吗?那你喜欢水里的一切,可不就是从你爷爷那儿遗传的基因?”
郭文娟笑了,说:“大概吧。我从小就有个爱好,喜欢收集贝壳,从小学时第一次接触起,便一发不可收拾。半年前,新墨西哥州的一个贝商传了张照片给我,上面是一枚非常漂亮的贝壳,不过我集贝十几年,从没见过那样的,问遍专家都没人认识,最后我爷爷说,这种贝壳可能跟大灾星一样,是新发现的贝种,但他似乎在国内时曾见过。我便又打电话给那家贝商,打听是从哪里得到的,他们却不肯透露任何消息。爷爷说,如果真想搞清楚,建议我来找简师公,因为只要是原产中国的贝种,没有简师公不清楚的。所以,我就来了,顺便看看我爸分公司的情况。”
我有些奇怪,问到:“贝商?贝商是什么?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在国外集贝是与集邮一样的爱好,并且贝迷比邮迷数量还要多。中国有很多人集邮,但我却没有发现多少热衷于收集贝壳的,即使偶尔有,所收藏的贝壳也不成系统,只有屈指可数的一些集贝大家。你不知道贝商也在情理之中。”
我有些明白了,说:“哦,这么说,贝商就是专门出售贝壳的商人,就跟邮局发行邮票一样。”
楼主 二郎神犬马  发布于 2015-07-28 02:29:00 +0800 CST  

楼主:二郎神犬马

字数:486965

发表时间:2015-07-13 00:33:05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7-11 16:51:33 +0800 CST

评论数:2417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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